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这是继2023年年初有关部门首次呼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同年7月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再度发出的要加快制定该法律的重大政策信号。可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具有重要价值。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背景及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确定了民营经济的宪法地位,即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都是解放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方式。然而,民营经济在市场竞争机制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且在当前国内国际大环境下,伴随着核心竞争力不足、品牌效应不佳等叠加效应。因此,立法必要性和紧迫性十分突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要着力解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提振信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填补我国在经济法领域关于民营经济保护的空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该法将再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强调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用。这有助于消除对民营经济的法律歧视,保障其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的平等地位。通过法律手段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将有力推动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升国家整体科技实力。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助于缓解民营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其稳健发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将有效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的原则及路径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体系外部要合理衔接宪法、地方民营经济专门立法、其他单行立法及民营经济政策;在体系内部,要实现从目标到规范、从原则到规则两个层面的体系构建。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要坚持基本的立法原则,进而真正实现民营经济的法治化保障。第一,坚持公平竞争与机会均等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应确保所有经营主体,无论其所有制形式如何,都能在法律框架内享有竞争机会。消除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为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政策扶持等方面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第二,坚持法治保障与权益保护原则。民营经济促进法应明确民营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为其产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应建立健全权益保护机制,确保民营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免受不当干扰和侵害,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三,坚持创新驱动与持续发展原则。立法应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设立创新基金、提供税收优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第四,坚持开放合作与共赢发展原则。民营经济促进法应倡导开放合作理念,鼓励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外资经济等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进行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同时,应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第五,坚持规范监管与风险防控原则。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加强对民营经济的规范监管,确保其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和有效处置,保障民营经济稳健发展。

  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应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专门立法机构,负责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起草、审议和修订工作。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内容符合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加快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应完善立法后的事后配套机制。根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确保法律条款得到有效落实。结合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优化相关政策环境,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等,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加大对民营经济促进法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民营企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应强化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执法机制,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等现象发生,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民营企业对执法行为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执法工作。应当推动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维权等服务。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民营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仅关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以说,民营经济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承担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历史使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着力点。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破除民营经济参与市场竞争制度性障碍,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我们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3CFNJ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华北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