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积极推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联合多方力量,进一步推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注入了“源头活水”。
“圆桌法庭”打好“温情”品牌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拓宽基层治理渠道,2024年至今,大通县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570件,调解成功1786件,近51%的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得到有效化解。
大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清燕介绍,近年来,大通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发动和依靠群众,大力打造具有大通县法院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
大通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以“5+8+N”的形式开展,“5”即5个诉前调解工作室、“8”即8名特邀调解员、“N”即N个法院外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法院将符合条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组织人员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将具有调解可能的案件推入诉前调解平台,充分发挥辖区调解资源优势和特邀调解员的影响力,设置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圆桌法庭”,打好“温情”品牌,让家事纠纷调解有更好的切入口。
同时,依托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纠纷预警和信息共享机制,由劳动监察部门和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通过提供咨询引导,与相关部门高效对接,促使劳动争议前端化解,劳动者及早拿到应得报酬;与县消费者协会共同成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化解消费纠纷;法院通过与各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模式,准确核算,信息共享,共同打造金融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与辖区学校、医院、妇联等单位的交流联系,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医疗纠纷化解、反家暴等专项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座谈,提前预判、及时评估,防范重大风险。
以点带面,创新纠纷化解机制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和目标,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契机,以本土地域特色为依托,逐步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司法为民“北区思路”。
城北区法院辖区内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物产业园区,集中了西宁市大批高新技术企业。还有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建材物流批发市场等大型市场,流动人口较多,经济活动频繁,案件类型以买卖合同等商事纠纷为主。为此,城北区法院审判工作人员深入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将巡回法庭搬进市场,以“家门口的法院”的形式开展工作,广受群众好评。
在常态化开展“巡回办案+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城北区法院根据辖区流动人口较多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创新推出“8小时以外”名片式便民诉讼服务。对老弱病残孕人群和因其他情况无法到庭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推出“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为避免当事人两地往返奔波,推出“预约立案”“跨域立案”;针对辖区内大型企业职工上班三班倒、请假不方便和个体商户早晨生意忙碌等情况,设立“午间法庭”“假日法庭”。
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热点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成为影响面大、成讼率居高不下的涉众型案件,妥善高效化解此类纠纷成为促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城北区法院廿里铺法庭聚焦重点领域,以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物业纠纷为试点,不断创新升级多发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转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转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转向多元治理的良好效果。
2023年7月12日,“睦邻”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廿里铺法庭挂牌成立,党委领导、法院主推、多部门联动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正式建立并启动运行。针对矛盾突出、影响范围大的小区物业纠纷系列案件,由区法院、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联合开展现场联席会议。通过征集、归纳业主反映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现场解答,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方案并分解任务后,由各有关部门定期督促、指导、监督、验收,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缴费积极性。
“睦邻”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通过物业纠纷动态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调处,以点带面,逐步建立特邀调解、联合调解、司法调解多层次递进式的纠纷化解机制,共登记物业纠纷案件2467件。经调解办理的案件实际履行1163件,履行金额465.2万元,带动化解涉及业主拒交欠缴物业费潜在纠纷8000余起,为逐步实现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打开了良好开端,形成基层人民法庭助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有益探索。
“无讼”村(社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近年来,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法院依托多样化调解,把基层一线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主阵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的新格局。
2024年1月,湟源县法院制定《湟源县人民法院创建“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工作方案》,决定由拉拉口法庭和民事审判庭率先在辖区申中乡前沟村、城关镇万丰社区推进创建“无讼”村(社区)示范点,以化讼、止讼、少讼、无讼为工作目标,与“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庭审观摩、上门调解、法治宣讲等多种形式,不断深耕“无讼”理念,综合运用道德教化与法治规范手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示范点创建开展以来,以“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优化调解力量配置对接,与村调解委员会及网格员等调解力量加强沟通联系,每季度召开例会,联动乡镇党委、司法所、派出所、各村(社区)调解组织等形成合力,全面排查、分析、研判风险隐患,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同时有针对性地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力争把“无讼”村(社区)示范点打造成全县基层治理“样本”。
通过司法服务到村民家门口,有效促进邻里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了基层组织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促进了乡村和谐发展。下一步,湟源县法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好社区的和谐稳定,真正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讼”向“少讼无讼”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