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攻坚“小标的” 保障“大民生”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李增高 通讯员王江涛)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及时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着力解决一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努力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到位,全力以赴兑现胜诉权益
自2024年5月8日集中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以来,伊宁法院以重点领域为小切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于长期躲避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行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情节严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0年,董某因生活等原因向司某借款5万余元。司某多次向董某讨要借款,董某拒不还款,于是将董某诉至法院。2014年12月18日伊宁法院判决董某归还司某借款及利息共计6.434万元,董某未上诉,该案进入法院执行阶段。董某在具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形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24年5月29日伊宁法院判处董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执行专项行动13次,出动执行干警268人次,警车112辆次,查找被执行人646人,依法传唤462人,拘留8人,执行完毕473件,执行到位金额2992.217万元;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8人次,限制高消费72人次,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多措并举,执行工作跑出“加速度”
伊宁法院切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充分利用网络大数据查询渠道,积极推进案件快查、快控、快执、快结。成立了2个快执小组,常态化开展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
在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前期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后,被执行人张某无故不履行。根据申请人孙某提供的线索,行动当日上午,执行干警在伊宁市某小区将张某找到并带回法院,在向其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后,张某仍以没钱为借口拒不还钱。执行干警决定将张某带去拘留,张某的心理防线最终被击溃,其求助法警帮忙联系家属凑钱,当天下午,张某就将欠孙某的钱款偿还完毕。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649件,最短执结用时3天;通过协同联动累计在线查封房产976套、车辆1340辆,冻结资金328万元,网络司法拍卖成交35件,成交额2648.2万元。
保障民生,执行案款发放解“薪”愁
伊宁法院始终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专项行动以来累计发放执行案款1744.05万元。
2022年杜某在张某的建筑工地从事泥工工作,在给其结算5000元工资后,剩余的3000元一直拖欠未结,杜某多次向张某索要剩余工资,被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无奈之下,杜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按调解书履行,杜某于今年8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得知杜某家庭贫困且其母亲生病急需治疗费时,及时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对张某释明法理,耐心沟通,张某被承办法官的耐心执法所感动,于8月12日将3000元工资履行完毕,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伊宁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持续攻坚小标的案件,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提高执行质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