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出版

结合中国刑事审判实践 提炼中国特色刑事审判理论


  近期,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通所著的《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共分为四章,分别为刑事庭审程序的实质化、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证明、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科技与智慧司法,分别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繁简分流”“在线诉讼”等主题展开分析。

  在该书的《绪论》中,高通写道:回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完善与变迁,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样态出现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些变化中既有值得反思的教训,也有值得提炼的经验,对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并提炼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刑事审判理论。

  近日,高通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解决了很多制约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现代化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本书即是建立在对中国刑事审判实践关注基础之上,希冀提炼中国特色的刑事审判理论,从而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总结中国刑事审判程序建设经验

  高通介绍,刑事审判程序是刑事诉讼的核心,也是诸多如控辩平等、控审分离、无罪推定、正当程序等刑事诉讼理念的主要承载阶段。正因为如此,这一领域吸引了众多刑事诉讼法学者研究的目光,也留下诸多传世之作。

  不过,他也坦言,经过这些年的研究,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原理、制度框架已经形成。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诉讼理念的更新,许多刑事审判理念、制度以及规则也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在某些内容上也面临着更新换代的问题。

  近年来,刑事审判程序成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关注领域,国家相继推出了很多有关刑事审判程序的改革举措,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在线诉讼等,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伟大的理论源自伟大的实践,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实践中已经积蓄了大量的研究素材,这为学术研究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高通表示,刑事审判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程序,对该领域进行研究非常有可能会产生新的审判理论。

  他认为,目前有必要花时间和精力去检视改革的成效,提炼经验,并为未来进一步改革提供理论指导,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理论发展与实践推动的双向发展,“改革的成功需要科学的理论特别是基础理论作指引,通过对审判原理与中国实践的研究,可以更好地指引刑事司法实践”。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王新清表示,当前我国诉讼法学界对刑事审判程序改革经验的总结、理论的提炼是不足的,他评价《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一书,“是难得的一部专著”。

  高通希望可以通过案例、统计数据等方式来观察刑事审判改革实践,提炼中国刑事审判程序建设经验,从而发展刑事审判理论。同时,也希望这本书能够引发学界对刑事审判程序以及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再关注。

  他认为,这些年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过多聚焦于热点话题,对刑事诉讼中的基础理论问题以及运用基础理论来开展学术研究的关注不够。“本书倡导对刑事审判程序理论的研究,也是希望能重新唤起学者们对基础理论问题的关注。”

  在研究视角方面,他希望能引起读者对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关注,以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发展来推动刑事诉讼研究的不断深入;在知识层面,他希望能为读者介绍我国刑事审判程序实践与理论的最新发展;在方法论方面,该书大多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他也希望能为读者呈现使用实证研究方法的一些实例,引发读者对实证研究方法的关注。


  关注庭审实质化改革

  在《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第一章“刑事庭审程序的实质化”中,设置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法官的庭外调查权”“知识产权犯罪的自诉”三部分内容。

  高通介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强化庭审实质化,上述几个部分均是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第三章中主要讲述的死刑复核程序更是集中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

  据了解,庭审实质化改革并非一个全新的话题,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就开启了刑事庭审方式改革,强化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对抗以及弱化审判中的职权主义特征。这些改革举措很多都被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所吸收。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无疑为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了强大的政策动力支持。

  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三项规程”,即《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这些意见在很大程度上被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所吸纳。

  高通认为,当政策制定完毕之后,学者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应当是观察、分析和预测:“一方面我们要观察相关改革举措的实践效果,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在观察基础上去分析改革受限或成功的原因,此外我们还需对未来的改革作出预测,以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的改革。”


  关注“繁简分流”改革

  《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第二章,围绕“繁简分流”展开讨论,重点关注了刑事速裁程序的证明标准和证明模式。

  高通介绍,“繁简分流”是为了解决案多人少、司法资源不足而提出的,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均是以此为基础。在“繁简分流”改革中,程序简化是否带来证明标准降低是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本书第三章即围绕这一问题展开分析。

  高通表示,“繁简分流”改革也是一个比较老的话题,早在20世纪90年代,学者们就开始探讨刑事诉讼中应否设立简易程序的问题,后来这一建议被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所吸收。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试点对被告人认罪时适用的普通程序进行简化。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吸收借鉴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经验,将简易程序改造为被告人认罪后的处理程序,这极大地扩充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启动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探索对轻微犯罪的进一步快速处理程序。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又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由此也拉开了轰轰烈烈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大幕。

  “毫无疑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极大改变了我国刑事审判的形态。”高通表示,“繁简分流”改革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中具有里程碑式的事件。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呢?特别是我们该如何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关系呢?带着这些疑问,高通在第二章中,对刑事速裁程序中的证明展开了分析。


  关注智慧司法

  《刑事审判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最后一章,对近些年来司法实践中的新兴话题“智慧司法”进行了研究探讨。

  高通介绍,随着科技对司法的介入日深,如何处理科技与司法的关系已经成为不得不解决的问题。他表示,科技对刑事审判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对证据的形式、事实发现的方式、庭审的方式等都会产生诸多影响。而面对日新月异以及纷繁复杂的技术进步,人们对司法的未来发展也会产生诸多疑问。

  “我们未来是否真会出现‘虚拟现实庭审’?如果真出现了,对传统的诉讼规则有何影响?即便在线庭审并未完全替代线下庭审,但在线庭审又会对既有的诉讼规则产生何种影响?”高通认为,这些疑问可能不仅是我们对智慧司法建设的疑问,也是我们对未来科技发展的诸多疑问,同时这也为学术研究提供诸多新的话题。

  在这一章中,高通采用“小切口”的研究方法,对在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在线诉讼对刑事诉讼的潜在影响和在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协调发展作出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