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联动 推进行政争议案实质性化解

  本社讯(记者张勇 □陈辉) “感谢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抚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官民矛盾,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2024年7月20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人民政府与该镇泸声村里源组的代表再次在资溪县人民法院会面,协商涉诉征地补偿协议履行事宜。这是三个月来,与当事人的第三次正式会商,会后,委托代理人朱律师道出了涉诉群众的心声。

  此次案涉的矛盾起于7年前一份征地补偿协议,村民们强烈要求鹤城镇人民政府按照原协议载明的单价,履行安置房交付义务。鹤城镇人民政府积极应诉,表示在原协议履行方面虽然存在现实困难,但愿意与涉诉群众沟通协调,努力寻求替代性解决方案。因案涉50多户、数百名村民,在历经庭审、询问、实地走访,厘清历史沿革、发展脉络、矛盾焦点后,抚州中院办案人员提出了以府院联动共同推进实质性解纷、参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思路处理案涉争议的建议。资溪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调度会,就兑现政府承诺、解决案涉历史遗留问题形成了会议纪要。

  行政诉讼,一头连着百姓,一头连着政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抚州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如我在诉”理念,化“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化“群体诉讼”为“示范诉讼”,化“被动判决”为“积极调处”,力争双赢。百姓“告官见官”、负责人“出庭出声”形成良性态势,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已深入人心。

  据悉,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院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实质性解纷工作,同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听取诉求,“穿透式”审查争议,“靶向式”解决纠纷,已经成为抚州行政审判工作的常态。

  2024年以来,抚州市两级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派员赴案发地开展走访、座谈、实质性解纷工作60余人次,作出败诉风险提示10余次,化解了涉辖区东乡区、南城县、资溪县等地一批“系列案”“骨头案”,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