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全国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

合肥“首席”制度的亲历者、探路者、见证者

——专访全国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


  今年7月,中国法学会公布全国100名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名单,安徽省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位列其中,成为安徽省获得该项荣誉的4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之一。

  2022年4月,合肥市作为安徽省首批3个试点市率先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时,陈宏光就作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专家被合肥市法学会聘任为首批34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之一,并多次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组组长参与咨询事项讨论会,撰写的多份法律意见书受到安徽省委、合肥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以及委托方的高度赞扬和肯定评价,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

  两年多来,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从最初着重进行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到不断扩大适用范围,更深度融入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逐步成为合肥市法学会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法学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积极作用的有力载体。

  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取得如今的成绩,离不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们的参与和付出,而陈宏光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既是合肥市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亲历者,也是合肥市推行该项工作过程中多项创新制度的探路者,还是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实施成效的见证者。


  为合肥推行“首席”工作“探路”“打样”

  时间回溯到2年前,2022年8月2日下午,一场名为“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讨论会”的会议在合肥市法学会机关召开。

  这是合肥市法学会2022年4月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以来,首次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召开的委托事项讨论会。讨论的事项是当年7月下旬合肥市法学会从多个单位的委托事项中,经初步审查并报领导审核批准确定的涉及“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的信访事项。

  “台子”搭好,“戏”如何唱?因为当时全国范围内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均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并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在合肥市委政法委和合肥市法学会的支持下,陈宏光被推选为此次讨论会的组长,并对讨论会人员组成、讨论程序与方式、解决问题的导向等方面内容,进行初次尝试和探索。

  类似讨论会如何召开对陈宏光来说并不是难事。今年61岁的陈宏光在安徽大学任教36年,除了担任该校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外,还是该校法学院立法研究中心主任,重点研究行政法学尤其是政府法治建设与地方立法问题。仅以2023年为例,陈宏光就参与立法论证和政府事务论证56场。同时,他还是自2004年以来安徽省人民政府历届法律顾问及安徽省16个地级市中13个地级市的现聘、曾聘政府法律顾问。

  主持、组织召开专家讨论会,对陈宏光来说“轻车熟路”,此前积累的多年经验使他参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时,能够“比别人更快进入角色”。

  陈宏光介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应当自主讨论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且从理论定性和法治思维角度,集思广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案。案件讨论会的召开是为了明晰案情,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发表专业意见之前,需要通过讨论会与委托方对话、交流,厘清案件疑问。讨论会结束后,专家组成员通过“闭门会议”或者现场发表各自意见,形成法律意见书后所有专家签字交由合肥市法学会备案审查,最终由合肥市法学会将正式法律意见书反馈给委托单位。

  在首次讨论会上,包括陈宏光在内的5位专家不仅对解决矛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而且对合肥市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讨论会的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路”和“打样”。此后,合肥市法学会组织召开的讨论会均采用上述模式,并在2023年9月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负责制”形式,作为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六项制度之一被确定下来。


  “首席”为解决“疑难杂症”而来

  陈宏光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委托事项咨询讨论会,和其此前参加过的其他论证会具有明显不同之处。

  “通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平台处理的案件,不是‘1+1=2’的问题,而是一般法律人作了判断之后解决不了的问题,即‘疑难杂症’。这个平台不是就‘个案’解决‘个案’,而是矛盾已经暴露出来且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甚至有潜在社会矛盾激化风险,按照法律规定也不好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陈宏光说。

  据了解,两年来,陈宏光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研判和咨询的事项包括用地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司法裁判问题、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问题等15个事项,这些事项的共性特点是“相关单位对法律适用存在理解性错误或在实践认证中发生重大分歧,对现实问题的判断可能逐级影响到一定的利益,甚至影响到负责人决策,相关单位不敢下决心,但又必须下决心处理”。

  此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委托咨询的某商大厦破产清算案件就是这样的“疑难杂症”。因历史遗留问题,合肥某商大厦一笔10年未支付的3800余万元在建工程款在一起破产案件中被列为普通债权,无法优先清偿,这将导致拖欠10余年的工程款和众多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进而引发矛盾,涉及社会稳定。虽然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但各方对于这笔在建工程款是否具有优先清偿权存在巨大分歧,事情陷入“无解状态”。

  陈宏光说,法律和医学一样,是经验的产物,不是理论的产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像一个“医生”,参与委托事项的咨询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过程是在会诊“社会疾病”。针对此类“疑难杂症”,应站在客观公正和社会现实大局的角度,立足法治理论和法律实践,运用法治思维指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应当坚持合法性为根本,同时应当正确理解法律及其适用,以促进社会矛盾和争端问题的有效化解。

  在针对上述事项的讨论会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以陈宏光为组长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交流,明确提出三种解决路径意见,得到法院的充分重视,使这笔债权的性质得到根本性转变,施工方和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化解了持续10余年的上百人群体性信访。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从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法律背书’。通过咨询认为委托单位的做法是正确的,这是一种‘背书’;指出问题并指明解决思路,也是一种‘背书’。我们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给委托单位底气和解决问题的方向。”陈宏光说。

  陈宏光的学生李静雪多次旁听讨论会,并承担会议记录和整理工作。她对委托单位参与人员在讨论会召开前后的态度反差印象深刻。

  “他们从最初面露愁容、不停询问解决方案,到讨论会结束得到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法后满意且急匆匆地离开,表态要马上按照方案处理问题。老师真的是一个很厉害、很有学问,又很务实的学者。作为老师的学生,我很自豪。”李静雪说。


  热爱和责任心,缺一不可

  合肥市法学会工作人员徐玉红负责对接和接收专家组组长撰写的法律意见书。她记得,有几次陈宏光发来法律意见书的时间已经是后半夜,甚至凌晨3点、5点。

  采访过程中,陈宏光多次强调,每一份法律意见书都是专家组成员的集体智慧,作为专家组组长他比其他人多做的事是将各位专家的意见建议汇集、总结、提炼并撰写法律意见书。记者了解到,大多数的法律意见书,是陈宏光在完成繁忙的本职工作之余,挤出时间在深夜写的。

  “参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和做其他工作一样,热爱和责任心,缺一不可。做自己喜欢的事、热爱的事,不觉得累。参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对我来说是有意义的事情,这项工作不仅和我的专业密切相关,也为我参与社会活动提供平台和案源,提供解决问题的实践基础。再忙都要调整时间、挤出时间参与其中。”陈宏光说。

  合肥市法学会秘书长李多连告诉记者,两年多来,合肥市法学会组织的重大事项讨论会或者合肥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点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咨询的事项,都要找陈宏光参与。他评价,陈宏光是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典型代表,也是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典范。

  “一是专业,他的法律素养法律水平很高,这是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工作的基础;二是敬业,他对每一个咨询事项都高度重视且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质量很高;三是乐业,他参与咨询工作从来无怨无悔,非常乐意且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去做。”李多连说。

  翻看陈宏光撰写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包括基本案情、委托咨询事项、委员会讨论意见、结论意见、建议等内容,一般只有两三页纸,专业性、针对性强,没有深奥难懂的法律知识且言简意赅、精炼明白。

  “法律意见书既要融入理论,让决策者看懂、看得明白,还要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并提出合目的性、可操作的解决问题思路。每一份法律意见书,都要认认真真对待,做到自己认为拿得出手的时候再拿出来。”陈宏光说。

  对陈宏光来说,两年来的履职时光,是一个教学相长的过程。他也作为一名见证者,亲历并见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对合肥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陈宏光说,两年多来,合肥市党委政府逐渐认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遇到尖锐和复杂的问题,就想到找合肥市委政法委和合肥市法学会解决,无形中提高了合肥市委政法委协调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合肥市法学会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推进过程中,对案件的处理和解决已经形成一整套经验,党委政府遇到问题不再畏难,而是主动面对、主动解决。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平台汇集了合肥市‘疑难杂症’案件,这些案件也是党委政府、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能够将‘疑难杂症’拿到这个平台处理,不仅是尊重宪法和法律,也是真真正正做到依法治国,体现合肥市的法治在进步,体现党委政府处理问题的思维更往前了一步。”陈宏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