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检察院:“零障碍”助律师实现异地阅卷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买晓东 李梅)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王律师的阅卷申请,称需要对其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异地阅卷。
据了解,该律师代理的案件系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因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实现互联网阅卷,但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异地阅卷”功能可以解决其需求。平罗县检察院干警审核相关阅卷材料后,立即与定边县检察院对接,协助律师申请异地阅卷服务,解决了律师不能现场阅卷的“燃眉之急”。这是平罗县检察院不断优化律师阅卷服务的内容之一。
今年以来,平罗县检察院以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案件质量建设,不断升级律师阅卷方式,优化律师阅卷服务,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取得明显成效。修改完善《律师阅卷服务指南》,对阅卷流程、阅卷条件、提交材料等作出详细告知,阅卷当日办理。持续推动律师“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阅卷模式,助力实现律师阅卷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及时公开案件信息,保障律师知情权。工作人员每日及时将程序性案件信息导入12309中国检察信息公开网,律师通过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站即可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对于退回补充侦查新增加案件材料及时告知律师进行阅卷。对制作的电子卷宗每日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卷宗重新进行扫描、编辑、上传,对退回补充侦查的卷宗材料及时扫描制作电子卷宗,保障律师能够及时阅卷。通过在案管大厅设置律师意见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召开检律协作联席会等方式,广泛收集律师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据悉,今年1月至6月,平罗县检察院共安排律师阅卷57件次,办理线下阅卷37次,在线阅卷20次,异地阅卷1次,阅卷按时完成率100%;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8条;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70件494册745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