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法院永河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跑出诉源治理“加速度”
本报讯(□王中正 通讯员王爱霞 吴旭)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法院永河法庭和永河镇派出所、司法所协调联动,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4年7月16日,C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沿永河大道行驶时,与T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经交管部门鉴定,在此次事故中C某负全部责任,T某无责任。警方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就具体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后与永河法庭取得联系。法庭介入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对责任划分争议不大,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邀请司法所调解员介入,在法庭和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7月18日,在永河法庭和永佳河派出所工作人员见证下,C某当场一次性将赔偿款给付到位,双方随即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永河法庭依据当事人申请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该纠纷仅用2天就圆满化解。
这是永河法庭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联合各方解纷力量打造多元解纷“快车道”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永河法庭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跑出诉源治理的“加速度”,今年以来,共调撤案件99件,调解成功率达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