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毛鸡蛋”引发的“官司”

  “毛鸡蛋”是鸡的胚胎经过一段时期的孵化,但尚未成形的鸡蛋,它在很多地方都作为烧烤的食材。作为一种“特殊的美食”,“毛鸡蛋”有人爱之,自然有人拒之。谁能想到,同事之间竟会因为一个“毛鸡蛋”引发一场“官司”。近日,记者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因拒吃“毛鸡蛋”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拒吃“毛鸡蛋”引发斗殴

  今年4月的一天,裴骅(化名)下夜班后与几名同事一起在北京市通州区某烧烤店聚餐,该烧烤店的招牌之一便是烤“毛鸡蛋”。酒过三巡,裴骅的同事张汀(化名)多次向裴骅推荐尝试“毛鸡蛋”,裴骅因不能接受“毛鸡蛋”的样态,一直表示拒绝,张汀便取笑裴骅“胆子小”“不像个男人”,又将“毛鸡蛋”送至裴骅嘴边让其尝一口。裴骅推开后,将手上沾到的酱料抹在张汀衣服上,张汀见衣服被弄脏就骂了裴骅几句。裴骅感觉面子上过不去,在酒精的驱使下,拿起手边的啤酒瓶要打张汀,被其他同事阻拦后又揪住张汀的衣领来到店外互殴,后被他人拉开。


  “两败俱伤”的斗殴

  这注定是一场“两败俱伤”的斗殴,裴骅双侧鼻骨、右侧上颌骨额突及骨性鼻中隔骨折、左腓骨远端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张汀面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事后,由于裴骅因不能理智处理纠纷,打人在先,是造成本次斗殴的起因,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后裴骅诉至通州区法院,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汀法治观念淡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汀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存在一定过错,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汀有期徒刑10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张汀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一个小小的“毛鸡蛋”,竟引发一场双方均受伤的纠纷。如此鸡毛蒜皮的小事,因双方不能理智处理纠纷,在酒精的作用下为了找回面子大打出手,导致朝夕相处的同事情谊破裂,双双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法官提醒大家,在生活中难免会和他人产生矛盾纠纷,但使用暴力解决纠纷是法律所禁止的,应当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约束好自己的行为,避免因为一时冲动为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危害后果。此外,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饮食喜好,对于他人的好恶,即便不能认同,也应保持基本的尊重,不要以“开玩笑”的名义勉强他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