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叶建平:向法治理想不断迈进
叶建平身上有不少头衔:浙江省温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温州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这些头衔下是他几十年如一日对法治信念的赤诚与热爱。工作之余,他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宪法、破产法等法律的研究上,并乐衷发声、撰写论文,表达自己的法治观察与思考。
2022年,叶建平又增加了一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身份——被聘为温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叶建平坦言,自觉肩负为社会治理建言献策的责任更重了,希望未来能不断扩展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体系,并运用扎实的法律专业能力,积极参与国家法治建设。
几十年法律人生涯,磨炼出他愈发灵敏的法治嗅觉的同时,也愈发坚定他推动法治建设的决心。叶建平以一腔赤诚,向着心中的法治理想不断迈进。
叫停“连坐”规定
2023年元旦前后,关于叫停“连坐”规定等备案审查话题连续两周高居热搜榜首,超过6亿多人浏览点赞。热度主要缘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公布的几个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涉罪人员近亲属受限制规范进行合宪性审查,叫停地方“连坐”式惩戒深受好评。一时间,相关话题频现报端,引起热议纷纷。
叶建平对此感到意外而欣慰,因为他正是这一建议的提出者。
2022年5月,福建某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一则通告引起了叶建平的注意。为了集中敦促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限期回国投案自首,通告规定了对重点涉诈人员直系亲属的惩戒,包括社保、就学、就业、房屋拆除等多方面的限制措施。
叶建平的第一反应是,这些具有“连坐”性质的举措违反宪法规定了。“主要是违反社会保障的宪法原则,侵犯受教育权等公民基本权利,妨碍社会参与权和平等权、就业权等。”他认为,从罪责自负、责罚相当等角度来看,涉诈人员亲属并没有犯罪,不该对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等进行限制。
经过研究,叶建平注意到,这种“连坐”的情形并非个例。在核查事实后,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启动宪法监督纠正违反宪法违反法律事例,并对全国范围内的类似情形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
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此非常重视,个案纠正、系列清理工作很快开展。随后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将叶建平提出的案例列在重要位置。报告高屋建瓴地指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起案例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评价为“在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足以“彪炳史册”。
该案例的处理涉及宪法具体保护的权利,更涉及宪法原则和精神,以前的宪法案例主要针对具体规定,这次则表现为宪法原则和精神,是宪法精神的典型案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相关负责人告诉叶建平,该案例的纠正和系统内部的专项清理工作反响很好,感谢他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在叶建平看来,提出叫停“连坐”规定的建议,让自己离法治理想更近了一步……
在知识体系中培养敏锐嗅觉
叶建平对宪法研究已久。他的工作电脑中有一个名为“宪法”的文件夹,里面是他精心整理的世界各国宪法以及中国宪法博览。前者的各文档被他分门别类,一一标注为亚洲卷、北美洲卷等,横向涵盖了全球各大洲宪法;后者回溯历史,从清朝开始纵向梳理我国宪法发展。
通过全面细致的整理,叶建平建立起了自己的宪法知识体系。在他看来,“这是进行宪法监督的必备工作,只有在知识体系中才有话语权”。
研究工作并不让他觉得枯燥乏味,相反,收集宪法资料一度成为他的一个爱好。采访时,叶建平从书柜里小心地取出装饰古典精致的锦盒,里面是他收集的宪法相关历史文献,包括刘少奇同志签名的“五四宪法”文本、“五四宪法”重要起草人田家英关于“五四宪法”草案的相关报告原件等,叶建平将其视若珍宝。
还有一份更早的清朝诏书,也被他搜集来,插入备案审查课件中进行展示。他如数家珍般谈起这段历史:清末,卖官鬻爵靡然成风,为增加财政收入,时任直隶总督陈夔龙甚至提议开办实职官捐。当时具有议院性质的资政院以宪法为据,阻止了这一朝廷决策。诏书中明确道,实职官捐“妨碍宪法”,“即行停止”。
“这在中外宪法监督史上都属罕见,很可能是我国宪法监督最早的印迹。”叶建平说。今天,宪法监督有了更具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现,即备案审查制度: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违反宪法法律等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纠正和撤销的权力。
在面向党政干部的讲座上,叶建平如此阐述对备案审查制度意义的理解:“备案审查制度是宪法监督和法治社会的拱顶石。与其他任何具有特定内容的监督方式相比,备案审查从其所涉范围之广泛,采用方式之民主,处理结果之权威,工作内涵之丰富诸方面而论,均能独树一帜。这项制度已成为当代保证法治文明的一项宏伟事业。”
对备案审查重要意义和内涵法理的认识,让叶建平常常能在工作的细微处发掘关键。2022年,他前往温州市各区县开展调研。一次闲谈间,永嘉县枫林镇人大主席吴振生随口提到,该镇人大曾于2017年终止一份镇政府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文件。叶建平来了兴致,深入了解后,意识到,枫林镇在备案审查制度乡镇实践上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4月1日全国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披露,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审查工作累计推动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2.5万余件,全部是在协商沟通阶段由制定机关自行完成纠正。枫林镇人大终止了镇政府出台的文件,叶建平认为,这是乡镇备案审查完整行权至程序终点的第一案。他将该案例整理发表,引起了广泛关注。
经过调研,他起草文件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申请开展乡镇街道备案审查试点。“很多人担心乡镇街道没有足够的审查能力,但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需要遵守的上位规定最多,抽象行为空间最小,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最直接,所产生的群众反响也更强烈,更需要开展备案审查。”叶建平说。
为了弥补乡镇街道审查能力的欠缺,他探索引入第三方审查机构,借助温州大学法学院等法律资源,提议建立辅助审查资源平台,供乡镇街道人大(工委)按需选用,补强审查能力。仅2023年一年,温州市乡镇街道已先后纠正了10份规范性文件。同时,在配合全省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集中备案、集中审查工作中,共排摸存量规范性文件134件,指导自行清理和审查纠正57件。
试点成功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5月部署全省推进镇街备审。全国人大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对温州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予以肯定。温州的做法为全国市县备案审查工作发展树立了标准样板,特别是温州镇街备案审查工作,为全国推进这项工作都作了有益探索。
叶建平在知识体系中培养敏锐嗅觉,又一次让他朝着自己法治理想的方向更近了一步……
致力于推进确立个人破产制度
成为温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后,叶建平认真履行“首席”职责,积极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记者在温州市法学会提供的一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履职情况报备表中看到,叶建平积极参与服务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事项,仅在服务法治实践方面,就有12项工作在推进。
眼下,叶建平最大的心愿是推进全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他为此呼吁已久。
2023年10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来温开展企业破产法修改立法调研,重点为个人破产内容。叶建平向调研组呈送了自己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清理和破产法典(草案建议稿)》(以下简称《草案建议稿》)、《个人破产本土制度资源草编》、个人专著以及论文等10份资料。这些资料是他对破产制度,特别是个人破产制度研究多年的成果。
这一年,距离深圳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已过去了三年多。叶建平观察到,地方性个人破产法规存在局限,因为个人财产和活动范围往往超越地方。
他认为,在全国推行个人破产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并且迫在眉睫。目前,个人债务清理大多只能通过诉讼实现,导致诉讼膨胀、执行积压,司法资源被挤占,而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看不到尽头的债务纠纷中不得解脱,特别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债务人,多是经营失败的创业者,原本应当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极具活力的中坚力量,却因为债务重压陷入沉寂,成为社会负担,偿还债务更加遥遥无期。
叶建平在《草案建议稿》中写下对现代型破产制度的认识:“化危破僵激活力,去忧防险开新局。”让社会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摆脱债务阴霾,重新投入社会生产,创造社会价值,从而激发社会发展活力,这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意义所在,也承载着叶建平对信用社会的憧憬。
《草案建议稿》描绘了一个高信用社会的运转模式:破产程序将取代诉讼程序,更及时、高效、彻底地接管处理个人财产并清偿债务;有条件的免债制度将叫醒躺在法律权利上睡觉的债权人,让社会树立起及时结算、及时终债的意识,从而在源头上改善虚假承诺盛行,担保人普遍垫背等问题。“那时,人们将更加珍视自己的信用,社会信用度也将随之提高。”叶建平说。
他的建言很快有了回音。2023年11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召开座谈会,邀请叶建平详细介绍《草案建议稿》,并讲述温州个人债务清理工作经验和破产立法意见。会上,叶建平对破产法的热情和专业令众人感叹,被与会者赞为“所见最有经验、最有情怀、最为专业的人”。
迈向法治理想之路,不可能总是一路坦途。叶建平也不得不承认,当前个人破产制度的全面推行仍存在不少障碍,相关司法探索难以把握救济与责任的平衡,免债条件苛刻狭隘,以致大部分债务人止步于门外,这与叶建平心中真正的个人破产制度还存在不少距离。
尽管如此,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叶建平仍坚定推进确立个人破产制度,持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期盼早日修法完善制度,期待信用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期望社会更具活力。”
路虽遥,但叶建平始终在前行,并不断向法治理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