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政法委+法学会+法学院”三方联合 打造企业海外利益法治保护“江宁经验”样板

  江宁区充分发挥外向型产业集群优势,积极探究提升保障外向型企业海外利益法治保护能级的理论基点和实践创新路径,形成的课题成果为该区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强化外向型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建议对策,形成了外向型企业海外利益风险防范的“江宁经验”。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管战兵) 外向型企业如何合规经营,在应对员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税务合规方面,如何避免法律风险?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时应对投资目的地法律环境进行哪些研究,如何进行劳工法律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防范,在与投资目的地进行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时,应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记者获悉,拥有上千家外向型企业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成立了由江宁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与河海大学法学院三方共同组成的调研组,历经两年多的深入调研和跨学科研究,三方合作立项的《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南京市江宁区外向型企业为研究对象》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外向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近日正式出炉,上述问题有望找到对策和答案。


  建立“走出去”企业海外利益法律保护长效机制

  南京市江宁区是国家重要的科教中心和创新基地,国家东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交通物流枢纽和空港枢纽,经济发展呈现出相当高的外向度。根据《2023年江宁区经济运行情况》,2023年规上工业实现出口交货值达445.89亿元。江宁区“十四五”起步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的背后,离不开该区涉及海外投资贸易的上千家外向型企业的贡献。然而,自美国挑起对华贸易战以来,我国企业海外投资贸易面临的制裁、长臂管辖等风险,在江宁区的外向型企业中普遍存在。江宁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主动走访和服务企业过程中了解和对接企业海外利益保护需求,进行风险排查化解,及时反映和上报情况,争取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同时,为推动建立“走出去”企业海外利益法律保护的长效机制,寻求辖区内高校等科研机构的智力支持,江宁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与河海大学法学院深度合作,立项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南京市江宁区外向型企业为研究对象》为题的研究,并积极向南京市法学会提交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组织申报并中选《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重点课题。


  形成外向型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法律防范的“江宁经验”

  目前课题组进行了十多次的走访调研,走访了业务范围、研发团队和供应链分布于欧美、非洲等地的采矿业、生物医药类、先进制造业等相关企业。针对这些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时所遭受的限制、制裁、长臂管辖以及企业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进行调研。除此以外,还走访了江苏多家律师事务所,就律师和律所如何为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进行了探讨。

  经过调研发现,企业和国内立法都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合规管理风险方面。第一,很多中小企业成立时间较晚,大多处于发展阶段,存在一些不足抑制其“走出去”,比如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具有全球化视野的现代化管理人才,管理方式粗放,管理成本较高,运营效率低下。第二,企业内部缺乏专业的税务部门和专业的税务人员,税务业务水平不高,有些企业税务管理通常由财务人员负责,缺乏高级别的税务专家团队,对投资所在国的税收制度与征管要求不甚了解,不具备规避境外税务风险的专业能力。

  调研组还发现,我国海外利益保护起步较晚,相关法规政策缺乏可预见性,与海外利益相关的规章零散地出现在相关部门的文件中,导致我国在与东道国就相关权益交涉时相应的法律依据不足。而且,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许多海外利益保护等协定,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亟待更新。此外,我国对于外向型企业的援助没有形成专门的法律法规,没有统一的企业境外投资进入国际市场的准入门槛,企业进行海外经济活动事前缺乏完备的风险评估机制;缺乏对企业投资背景、交易目的、具体项目的内容和投资方式等的精准审查把控。

  课题组从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的角度出发,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采取点面结合和理论实践相结合,围绕调研所发现的共性问题,撰写《外向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并在征询企业和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不断完善。江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庞志贵表示,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和我国对外开放工作大局。江宁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一带一路”背景下国内企业“引进来”“走出去”过程中海外利益保护问题,充分发挥江宁区外向型产业集群优势,积极探究提升保障外向型企业海外利益法治保护能级的理论基点和实践创新路径,形成的课题成果为江宁区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为有针对性地强化外向型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建议对策,形成了外向型企业海外利益风险防范的“江宁经验”,“希望能在南京市乃至全省、全国推广这一经验和模式。”


  课题提出构建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协同机制等四大对策

  调研组深入部分外向型企业,通过座谈、一对一采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企业海外利益面临包括供应链管理规则参与权、制定权缺失等挑战。

  调研组发现,江宁区一些企业特别是生物医药类企业的高端人才,往往在中美两国之间开展研发等业务活动,在美国挑起对华贸易战的大背景下,相关企业和“高精尖缺”人才遭遇定向打击。

  《外向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从构建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协同机制、落实涉外风险防控和“走出去”政策及资金支持、构建企业海外利益保护的法律体系、积极开展企业海外利益保护资源建设四个维度给出了对策建议。此外,从企业内部治理和企业内部外部法律风险防范两个角度给予企业经营9个方面的法律提示和建议。

  针对外向型企业数量众多的江宁区,企业海外利益保护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调研组建议由地方党委和政府牵头,形成企业海外利益保护的协调联动机制。从部门性质来看,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组织、宣传、统战、公安、司法行政、发改、科技、工信、商务、人社、信访等相关部门均应成为协调联动机制的成员单位,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区委政法委。同时,争取上级相关部门和法学会、律师协会、工商联等单位成为协调机制的成员单位。针对我国公司或公民在那些没有与我国缔结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从事投资而受到损害时很难寻求双边投资协定的保护的问题,调研组建议借鉴现行国际规则和美欧立法成例,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海外投资管理制度,为海外投资提供法治保障。

  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风险挑战层出不穷。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特聘教授黄惠康表示,面对国家海外利益全方位多层次高速度拓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特别是加强我国外向型企业的海外利益保护研究已然成为当务之急、长远所需。“江宁区的课题探索非常有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