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乌鲁木齐花样年华广告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田茂奎、柴旭鹏诉你方支付工伤待遇、支付工资待遇等争议一案,案号2024-714、715,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4年8月20日15时30分在本委8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牡丹江怡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绥人社监罚告字(2024)第15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绥人社监听告字(2024)第154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绥人社监罚告字(2024)第154号

  牡丹江怡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你(单位)以下行为:逾期未按我局绥人社监令字(2024)第154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指令改正。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予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绥芬河市富华街南书香苑5号楼人社综合维权大厅2楼

邮编:157399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13206866655张国杰15246395899

办公室0453-3965377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绥人社监听告字(2024)第154号

  牡丹江怡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你(单位)以下行为:逾期未按我局绥人社监令字(2024)第154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指令改正。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你单位如果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要求。

听证机关地址:绥芬河市富华街南书香苑5号楼人社综合维权大厅2楼

邮编:157399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13206866655张国杰15246395899

办公室0453-3965377

绥芬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绥芬河市俄粮源国际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绥人社监询字(2024)第231号。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绥人社监询字(2024)第231号

  绥芬河市俄粮源国际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了解劳动者徐文霞投诉在你单位工作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及欠付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16日期间的工资14133元,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派员到我单位接受询问,届时:

  请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做出解释和说明:

  1、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工资表、考勤表;

  4、职工名册和劳动合同台账 、劳动合同文本

  5、劳动者在职期间的财务账册     

  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我局地址:绥芬河市创业大街书香苑5号楼人社综合维权大厅2楼

邮编:157399

联系人及电话:张国杰:15246395899、刘杨:15174685526联系电话:0453-3965377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湖南森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邵阳新飞油料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邵仲裁字第114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

本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6号市政府大院内一栋三楼

电话0739—5283096

邵阳仲裁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日


  上海荣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了冯永乐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作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十级、停工留薪期3个月的结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冯永乐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鄂1300劳鉴〔2024〕656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恩施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 苏0903执297号

  张云翠:本院受理江苏前沿金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云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苏0903 执29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本院依法对张云翠名下苏J2NR51号大众牌汽车委托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询价,询价平均值为60149元,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询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特此公告。


  盐城市伟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有农民工投诉你单位在东台市中南熙悦佳园项目拖欠工资20850元,其中冯龙根13800元、周养存7050元。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接到本举证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东台市劳动监察大队说明情况、接受调查,提交冯龙根、周养存工资支付情况的证据材料。

  如你单位拒绝提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述证据材料,我局将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溪嘉华门业有限公司、胡端、胡林燕:2024年7月X日,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行于尹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行将下列债权转让给尹龙:

序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物

受让债权具体内容

1

蓬溪嘉华门业有限公司

胡端,身份证号:330722196902273818

胡林燕,身份证号:330722197007264020

蓬溪嘉华门业有限公司上游工业园工业用地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3192)、

《抵押合同》(遂商行抵字(2014)第3192号)项下全部债权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全费、律师费、诉讼费及抵押权等;胡端、胡林燕单方出具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遂商行保字(2014)第3192号)。(具体权利以(2016)川0291民初701号生效民事判决书为准)


  据此特向你方发出债权转让通知,请你方直接向尹龙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行

2024年7月1日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5/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新冈路57号学府景苑1幢605室、606室、607室、0013室、0018室、0023室、0028室、0033室、2幢605室、0023室不动产。

  二、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价

(元)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加价幅度

(元/次)

1

1幢605室

456700

319690

63000

3000

2

1幢606室

456700

319690

63000

3000

3

1幢607室

444500

311150

62000

3000

4

1幢0013室

94100

65870

13000

1000

5

1幢0018室

111400

77980

15000

1000

6

1幢0023室

111400

77980

15000

1000

7

1幢0028室

94100

65870

13000

1000

8

1幢0033室

91600

64120

12000

1000

9

2幢605室

456800

319760

63000

3000

10

2幢0023室

111800

78260

15000

1000


  三、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如一拍流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第二次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流拍的,进入变卖程序。

  四、第二次拍卖、变卖时间、竞买报名、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交纳、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等情况详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同上)拍(变)卖公告、拍(变)卖须知等。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7月25日10时至2024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5/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江苏聚五味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其他方便食品、调味料、速冻面米制品、速冻调制食品生产主要设备及设施(详见评估报告)。

  二、评估价228.214万元,起拍价159.7498万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0.7万元/次。

  三、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如一拍流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第二次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流拍的,进入变卖程序。

  四、第二次拍卖、变卖时间、竞买报名、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交纳、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等情况详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同上)拍(变)卖公告、拍(变)卖须知等。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


  新疆华鑫博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滔诉你方支付工资待遇等争议一案,案号2024-718,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4年8月26日11时00分在本委8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颜熹鲜花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韩玉洁诉你方支付工资待遇等争议一案,案号2024-724,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4年8月27日11时00分在本委8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蓬溪嘉华门业有限公司、胡端、胡林燕:

  2024年7月X日,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行于尹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行将下列债权转让给尹龙:

序号

债务人

担保人

抵押物

受让债权具体内容

1

蓬溪嘉华门业有限公司

胡端,身份证号:330722196902273818

胡林燕,身份证号:330722197007264020

蓬溪嘉华门业有限公司上游工业园工业用地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3192)、

《抵押合同》(遂商行抵字(2014)第3192号)项下全部债权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全费、律师费、诉讼费及抵押权等;胡端、胡林燕单方出具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遂商行保字(2014)第3192号)。(具体权利以(2016)川0291民初701号生效民事判决书为准)


  据此特向你方发出债权转让通知,请你方直接向尹龙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