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帅:平凡检察人的不平凡故事

  每个人的生活也同样是一个世界。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摘自《平凡的世界》


  “我很爱看《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和同名电视剧,遇到困难、感到困惑时,会不自觉地用书中的人物故事来激励、启发自己。”6月6日,两鬓斑白、面带笑容、多次陷入沉思的陕北汉子侯帅,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多次提到老乡路遥和《平凡的世界》。

  侯帅老成稳重的做派,让人很难想到他今年还不满40岁。面前这个陕北汉子1986年出生于陕西省榆林市中部的横山县(现横山区)。这里位于鄂尔多斯草原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毛乌素沙漠南缘,明长城脚下,古称塞北边陲,扼榆定公路之咽喉。

  “路遥是陕北人的荣耀,他写出了陕北人的‘魂’。我非常喜欢他笔下的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一个敢想敢干、务实担当,一个不甘平庸、自立自强。我常告诫自己也要像牛一样奋斗,像土地一样奉献。”大学毕业后,侯帅通过招考前往陕西省铜川市工作。

  “那时候,我在老家当大学生村官,参加完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顺利被录取,定向培养后到了铜川。”回首过去的选择,侯帅坦率、真诚地补充,“这里是‘药王故里,幸福之城’,距离我的老家和省会城市西安都近,也方便。”

  2012年,侯帅正式进入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公诉、未检、批捕等多个岗位工作,因业绩突出、专业过硬,2018年被遴选为该院首批员额检察官。


  案在手头法在心,身在检察情在民

  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温暖的人情更为珍贵——你感受到的生活的真正美好,莫过于这一点了。

  ——摘自《平凡的世界》


  基层的工作零散、琐碎,想要获得群众的肯定和支持并非易事。

  回首过去,侯帅甚至很难想起来初入检察院跟随前辈师傅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是交通肇事案还是盗窃案,但他通过“实打实”的履职和服务,换来了群众“心贴心”的认可与感动。

  “我代表两个侄女感谢检察官,是你们及时伸出援手,解决了我们家的困难……”2019年5月27日,领到司法救助金后,被救助人的监护人流着泪说。

  原来,2019年4月,侯帅和同事在承办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得知,嫌疑人闫某某驾车外出途中,因操作失误导致其妻死亡。闫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关押。嫌疑人家中,其父已故,其母70多岁,患有脑梗等疾病,两个女儿还在上小学。

  事故发生后,过去主要依靠闫某某的打工收入和少量土地流转费生活的闫家断了生活来源。闫母及两个年幼的孩子陷入了困境。“大的(孩子)上小学三年级,小的(孩子)上小学一年级,无人照顾,面临辍学。”侯帅说。

  类似情况能否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当时大家认识不同。依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等规定,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通常为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因此,有观点认为,闫某某作为犯罪嫌疑人,不能对其家属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但侯帅力主启动国家司法救助。

  “虽然闫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是加害人,但闫某某的妻子无过错,属于被害人,其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对两个孩子进行救助。”侯帅的意见经过讨论后,最终大家一致同意对闫家两姐妹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此后,侯帅又和同事积极协调闫某某家所在村“两委”加强对闫某某家庭的帮扶,推动学校对闫某某两个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给予照顾和政策优惠。

  为何力主给闫家两姐妹国家司法救助?近日,回忆这段往事,侯帅总结说:“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我们也要努力为困难群众传递检察关怀和温情。”

  这次检察机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很快助力闫某某居住地村“两委”帮助闫家两姐妹找到了新的监护人——他们的二姑照顾姐妹俩生活起居,继续供她们上学,直至闫某某服刑结束。

  至此,该案告一段落,但侯帅的工作并未就此止步。国家司法救助金用于救急解困,万一被不当使用怎么办?近年来,在办理类似案子时,侯帅又推动印台区检察院与中国工商银行铜川分行印台支行探索以“半托管”形式分期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以“检察+金融”新模式服务保障司法救助金切实发挥作用,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在未成年人基本生活和学习开支上,以防止他人截留、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案在手头法留心中,身在检察情系群众,这已成了侯帅工作的习惯。他坚持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小到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案、村民之间的小额盗窃案,大到数额巨大的系列诈骗案,都严格规范办理,力争做到不枉不纵。

  侯帅常和身边的人说:“我们基层办理的多是小案子,但往往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秉持‘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理念,才能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种“于细微处见知著”的做法,也使他取得诸多成绩:完善创新的“未检五化工作法”“党建领航 四心四融”品牌得到上级肯定,办理的吴某某司法救助案2023年被陕西省检察院、省妇联评为典型案例,个人先后被铜川市检察院和陕西省检察院记功授奖……


  既当“护法卫士”,又争做“普法先锋”

  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时时都会感到被生活的波涛巨浪所淹没。你会被淹没吗?除非你甘心就此而沉沦!

  ——摘自《平凡的世界》


  “侯检办案严谨、办事细心、工作认真。”在同事徐恬欣眼里,侯帅天天里里外外忙个不停。有时候,上午和同事一起办案,下午到学校讲法治课,晚上还在办公室写材料,“他好像不知道啥叫‘疲倦’。”徐恬欣说。

  人生如行路,一路艰辛,一路风景,冷暖自知。结束采访当天,侯帅含笑道歉:“不能再陪你们了。我家老大(儿子)还生着病哩!”

  “他干活精细,遇事爱琢磨,所以易成事、能成事。”和侯帅经常打交道的印台区综治中心主任刘斌评价,侯帅既当“护法卫士”,又争做“普法先锋”。

  “办案既是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和有效途径,也是最直接生动的法治宣传方式。依法办案是我的工作职责,但办案不是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努力做到‘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侯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和许多人的普法理念不同,侯帅坚持将法律适用与法治宣传相结合,不仅注重在执法办案中释法说理,还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线上线下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各种普法活动。

  他常借助每一次谈话、每一次调查、每一次庭审、每一次接访,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普法教育,切实将普法融于执法办案及日常工作之中。他制作的某不起诉案件决定书获评“陕西省优秀法律文书”;某释法说理、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书,被陕西省检察院评为“十大优秀检察建议”;他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的“普法窗口”,架起了服务群众的“便民桥”;他借助“两微一端”做检察宣传,不断讲好检察故事……

  法律法规在变,普法方式在变,检察为民的初心不会变。参加工作以来,侯帅不断健全完善常态化普法制度,多次推进“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参与“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编印“青少年法治宣传顺口溜”,制作普法视频。

  近年来,作为市区两级青年法治宣传讲师团成员,侯帅开展宣讲40余场次;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媒体刊发稿件60余篇;2022年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还曾因在未检岗位工作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获评“铜川市第二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最美爱心人士”“印台区第三届道德模范”……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说:“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这或许可以拿来形容侯帅踏入铜川这片厚实土壤走过的路。

  崇高隐于平凡,无华亦显本色。十年磨一剑。当初只懂埋头办案的“小年轻”侯帅,已成长为多项工作兼顾的“多面手”。2023年12月20日,继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陕西好青年”“铜川市十大政法标兵”“印台实干先锋”后,侯帅又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个人一等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