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中饮(深圳)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谋良诉你单位的经济补偿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441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刘谋良与被申请人中饮(深圳)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1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0397.87元;三、准许申请人撤回关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4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7984元”的仲裁请求;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441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中通吉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受理调查公告:本局就你单位职工吕云鹤(身份证:230902199408210331)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已于2024年5月10日做出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局作出的《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京顺人社工受字[2024]第0458471号)和《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调查通知书》(京顺人社工调字[2024]第78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10-89445735)。请你单位自接到上述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3层人力社保专区工伤认定综合窗口)办理是否同意吕云鹤(身份证:230902199408210331)为工伤的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我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和《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振忠:本院受理陈顺利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89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左秀琴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87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苏纯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91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张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86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张秀琼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93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运同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88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赵俊录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95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张保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90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戴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92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陈兆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96 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振忠:本院受理陈五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403民初1294号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6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巢湖市新都花园大酒店:申请人杨昌林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巢劳人仲裁字20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行优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王俊华、童远洋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4]390、391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巢湖市永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人冯继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巢劳人仲裁字238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巢湖世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周荣贵、孙媛红:申请人李俊杰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4]347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健华科(安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人郭佳佳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4]362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寿心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吴巧华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4】232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池州牛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支付申请人吴巧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的工资11535.9元。申请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寿心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程超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4】288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池州牛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支付申请人程超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26日实发工资17262元。申请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委非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池州牛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程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45000元。当事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寿心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黄秋霞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4】291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池州牛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补足支付申请人黄秋霞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26日实发工资10411元。申请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成都华意空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邓仁伙与你单位工伤伤残赔偿劳动争议一案(竹劳人仲案〔2024]127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举证期满后次周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绵竹市仲裁院(仲裁庭二)开庭审理,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剑南街道南京大道一段511号附51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绵竹市劳办人事争议中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