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福清市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王平) 男子因操作失误错将钱款转入他人的银行账户,恰巧他人又欠银行贷款,故该款被银行划扣。对此,该由谁承担男子的损失?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2年4月25日,俞某某向妻子转账2万元时,误将该笔款项转至陈某某的银行账户。银行将案涉2万元从陈某某的银行账户划扣,用于抵扣陈某某拖欠的贷款。因多次协商还款事宜未果,俞某某将银行及陈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2万元。
庭审中,俞某某表示其在误转后立即向银行反映情况,银行明知案涉2万元是误转仍将不属于陈某某的钱款划扣,构成不当得利,银行应当返还该2万元,陈某某亦需承担返还款项的连带责任。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俞某某误将案涉2万元转入陈某某的账户,被银行划扣用于偿还陈某某尚欠的贷款,陈某某因债务减少而从中受益,构成不当得利,陈某某应将不当利益2万元返还给俞某某。银行基于合同约定取得款项,并非实现不当利益,俞某某受损与之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构成不当得利。故俞某某关于银行因不当得利承担还款责任的主张,依法不予支持。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某返还俞某某2万元,驳回俞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若出现转账错误的情形,要及时保存对方信息、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及时与对方取得联系,看能否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取回款项。如对方拒不返还,应及时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有效解决纠纷。同时提醒民众,线上转账虽然方便快捷,但在操作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账户名称及账户号码,避免转账错误,从源头有效减少该类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