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合肥锦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成飞、孟晓敏、文冬、戴缘份、钱小红、夏平、张云花、王苹、陆春雨、李军、王俊华、苗得雨共12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巢劳人仲裁字111-12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盛裕星禾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姜留晴、李莹、修影、许倩倩、薛敬波、李丽萍、黄阿宁、陈影、高敬、李书婷、陈梦艳、张露萍诉你单位安徽盛裕星禾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分别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8时40分姜留晴、李莹、修影[皖亳劳人仲案(2024)111号]、2024年8月1日下午3时许倩倩、薛敬波、李丽萍[皖亳劳人仲案(2024)110号]、黄阿宁、陈影、高敬2024年8月1日上午8时40分[皖亳劳人仲案(2024)136号]、2024年7月31日下午3时李书婷、陈梦艳、张露萍[皖亳劳人仲案(2024)135号]在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2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迷你椰餐饮店:本委受理何续博诉你单位北京万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亳劳人仲案(2024)17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定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8时40分在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350号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2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亿室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王先锋与你公司因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咸秦劳人仲案字[2024]16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剩余工资13200元;2、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如你公司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常州市华洲锻造有限公司:本局于2024年5月29日依法受理苏顺齐(身份证号:41282519690612455X)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苏顺齐称在你单位锻造车间工作时,右足被掉落的产品砸伤,经武进区礼嘉镇卫生院2024年3月11日诊断为右足第3趾近节趾骨骨折。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2工举[2024]298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进区湖塘镇连昙建筑工程施工队(经营者:孟祥春):魏良伍(身份证号码:320823197010062219)于2024年5月13日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4年6月7日作出终止其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苏0412工终[2024]6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丽景源实业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巨有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马田)案[2024]167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2413.79元和法定节假日工资5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8505.74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田园北路雪仙丽科技园创意大厦2号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全星全艺文娱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沈倩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355号)。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5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凤凰派出庭二庭开庭审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电话:0755-23195941)。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月灿服饰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何喜玲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253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6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21612.9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凤凰派出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捷诚晟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唐红林、涂才建等2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凤凰)案[2024]368号、369号)。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6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凤凰派出庭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第二工业区大岗路3号,电话:0755-23195941)。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韦进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方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送达西咸劳人仲案字〔2023〕第235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联系电话:029-33356656。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厦门邦芒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4年8月2日9:30分开庭审理张小锋与你方劳动争议案(西咸劳人仲案字〔2024〕第1105号),因无法联系,现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西,电话:029-33356656。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睿(山东)大数据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我会受理的(2024)威仲字第0103号申请人济南威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你之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邵亮担任独任仲裁员审理本案。定于2024年8月1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杨华厚、王万心、李佑渊、周鹏、张旭东、支玉红、冯吉年、钱东生、陈红、李占新、高玉堂、边保利、杜刚、陶德刚、李丙云、崔存贵、孙红英、孙淑敏、张立、刘正军、吕燕洁、刘德立、闫家旺:本会受理申请人聊城市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聊仲裁字第30、354、358、362、364、621、628、629、905号(2024)聊仲裁字第49、50、52、57、65、68、71、133、135、194、195、20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A座12层;电话:0635-8282089)

  聊城仲裁委员会


  张相蕾: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威海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威仲字第0454号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威海顺达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徐海燕与你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威仲字第0013号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四川百果汇源果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庞雪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1507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5日14时30分在劳动仲裁(2)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盛世经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郭依学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1434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5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2)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轩靓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明锋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1430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6日14时30分在劳动仲裁(2)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农(深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唐青波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1546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6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2)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卢永彬:本会依法受理了广东顺德碧氏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2024]佛仲字第031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8月13日15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16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廖木土(身份证号码:350524198210027135):本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唐琴与你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4天仲受字第41号),依据《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7月24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第一次开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并向你公告送达(2024)天仲字41号裁决书,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市政务中心2号楼7楼。

  天水仲裁委员会


  叶静静、钱王俊、王利奇:本院受理六安天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皖1522民初479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期满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马成龙:本院受理原告马友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229民初10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彩亭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周玉龙:本委受理覃杨诉深圳市方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你(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4】367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如下款项:1、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7月6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2126.9元。2、律师费人民币4355.9元。二、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支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中讯通电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肖满香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4】16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32882元。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北卡梅隆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罗曾富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4】1051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08月19日下午2:30在新安派出庭仲裁三庭(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9)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冼锺良(身份证号码:4406821993******37):本委受理傅东牛诉深圳市华远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冼锺良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1447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办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潘世宏:本委已受理深圳市鹏翔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7711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7日14时在第八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花王酒业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金花酒业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余江林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6174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花王酒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向金花酒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改期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花王酒业有限公司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5日14时在第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州宏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本委已受理王贺文、吴蒙、王见荣诉你及展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广东深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4528、4540、4548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追加第三人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4日9时30分在第六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伍火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3061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32987元。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医普茂云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王科玲诉你、广东君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武汉医普茂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189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武汉医普茂云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申请。该仲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智明(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林思思诉你及深圳市前海益华投资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9244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4年8月4日9时30分在第九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名称:恒大国能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莫丰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7313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裁决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全部仲裁申请。该仲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裕酿实业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张家源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273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资、律师费合计人民币34295.87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循环购电子商务(珠海)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张小丹诉你、亿环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中粤循环购(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606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15905.5元。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循环购电子商务(珠海)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王忠萍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363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6469.3元。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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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振远:本委已受理深圳思优智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854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5日10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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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合连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杨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790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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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廖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319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经济补偿合计人民币54373.09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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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领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小兵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4】3067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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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废声明  山东乾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鱼台分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鱼台县市场监管局注销,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负责人潘国斯章及山东乾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鱼台县七所楼商业综合体工程建设项目部章等,同时作废。凡与山东乾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鱼台分公司及项目有债务者,务必于登报之日起十五日内与山东乾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协调解决,否则视其放弃权益。

  山东乾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