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争遗产,巡回法庭释法明理化干戈
近日,一场特殊的共有纠纷案件在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仙村村委会开庭审理,琼海市人民法院邀请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原镇政府党员干部、仙村村“两委”干部以及当地村民代表共计60余人旁听庭审。在庭审的同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023年11月14日,中原镇仙村87岁的村民陈女士和其女儿欧女士、大儿子欧甲(化名)来到琼海市人民法院中原法庭,称自从陈女士的丈夫欧先生去世后,小儿子欧乙(化名)长期持有欧先生生前的定期存单、工资卡、银行卡及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放的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总金额约14万元。对此,原告三人将欧乙诉至法院,要求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对诉称的内容,被告欧乙拒不承认。他认为,父母长期感情不和,母亲和兄长对欧先生照料不周,没有尽到人妻和子女的赡养义务。同时,欧乙表示,他所有的取款行为都是欧先生授意的,是按照欧先生意愿提前取出存款为其办理后事做准备,并且欧先生生前留有遗嘱,全部遗产由欧乙继承。
庭审中,面对双方各执一词、不相退让的局面,主审法官耐心劝说,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均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有序,达到了法庭审理确定争点、查证事实、辩法析理的作用。
法官助理徐子越当庭告诫欧甲和欧乙,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子女不得以财产分配不公等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积极扶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医疗费等权利。愿天下所有子女及时行孝,切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遗憾。
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法庭表达了调解意愿。因欧乙操办欧先生的丧事,欧先生的丧葬费归欧乙所有;欧乙将分期归还陈女士与欧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用于陈女士今后的生活开销;原告欧女士、欧甲不再向被告欧乙主张欧先生遗留的银行存款、抚恤金等。兄妹三人一致表示,将共同赡养母亲,让其安享晚年。
“非常感谢琼海市人民法院组织多方力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今天这个调解结果我们也很满意,希望这件事能够尽快得到解决,让我们家庭成员能够和睦相处,我们今后也会好好赡养和孝顺母亲。”庭审后,欧甲对旁听的村民说。
中原法庭庭长范祎龙表示,选择在仙村开展巡回审判是为了方便村民旁听庭审,同时也是开展法治宣传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主动司法,让亲情孝道深入人心。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双方意识到错误,积极修补双方亲情关系,中原法庭将跟踪调解书的履行情况,确保陈女士能拿到这笔钱,安享晚年。
参加庭审的代表委员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此案是基层治理中的典型案例,具有普遍意义。特别是选择在当事人所属村委会公开审理,为代表委员和群众提供了与法庭“零距离”的接触与体验。此次庭审不仅增进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促使司法审判更加公平公正,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的履职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调处群众矛盾纠纷能力。
庭审后,法官助理还利用开展巡回审判的契机,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向旁听的村镇干部及村民进行讲解,加强婚姻家事案件的诉源治理,积极送法进乡村,倡导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和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