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检察院通报依法惩治文物犯罪情况
2021年以来批准和决定逮捕529人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王镡)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严格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77件529人,起诉204件750人;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14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出公告或征询意见172件,起诉8件,均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谭鹏介绍,陕西检察机关加大追捕追诉追缴力度,针对文物犯罪多呈现链条化的特点,围绕文物交易深挖关联犯罪,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深挖幕后老板,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同时,引导侦查机关追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文物去向同步进行,积极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
据了解,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已与省文物局先后联合会签《陕西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涉文物犯罪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等,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等其他行政机关的走访座谈,以签订若干个简单易行的小机制常态化扩大全省文物犯罪“两项监督”线索来源,完善检察监督的外部工作机制。同时,将通过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织密处罚法网,不断释放检察履职潜能,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做好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力争形成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互促互助的文物保护外部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