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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制度有望近期推出


  5月24日,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在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据资源与数字安全分论坛上透露,将出台数据产权制度,制定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交易政策文件,建立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机制等。他表示,这些制度的出台将搭建起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框架,奠定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四梁八柱。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的“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有望在近期推出。

  2022年12月19日,“数据二十条”发布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称,需把握“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及“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因此,产权并不是通常理解的所有权,而是更为广泛的行为自由。“数据二十条”提出,探索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形成“三权分置”的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有学者曾撰文指出,该制度淡化了数据的所有权,更为聚焦数据的使用与流通,是重大创新,对未来数据权益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据《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等综合整理)

国家标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公开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

  《要求》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训练数据安全、模型安全、安全措施等,并给出了安全评估参考要点。

  《要求》要求服务提供者应自行组织对标注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标注任务规则、标注工具使用方法、标注内容质量核验方法、标注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等;应自行对标注人员进行考核,给予合格者标注上岗资格,并有定期重新培训考核以及必要时暂停或取消标注上岗资格的机制,考核内容应包括标注规则理解能力、标注工具使用能力、安全风险判定能力、数据安全管理能力等。

  (据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