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快速化解征收补偿案件 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本报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谢碧芸)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成功调解两起房屋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件,这是福州市县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自今年成立以来,台江区法院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以多主体、多角度、多方式一次性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实践。
因晋安区后屿片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2023年10月,晋安区房管局、征收工程处作为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朱先生及其女儿分别签订了两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后因各方就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中所涉货币补偿安置发放手续问题产生纠纷,致使安置补偿未能到位,朱氏父女遂分别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资料,发现案件基本事实清楚,争议焦点主要是对《具结单》办理手续存在不同理解。为尽快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案件推送至晋安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凝聚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解纷的力量推进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日前,台江区法院会同晋安区司法局组织该案各方当事人到晋安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主持下,朱先生及女儿充分表达实际诉求,区房管局、征收工程处针对诉求,围绕项目征收补偿政策、方案、款项等作出解释。法官从案件争议焦点出发,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调解确认书。
“感谢法官尽心尽力调解,我们才能这么快拿到补偿款,心结也解开了。”不到一周时间,收到补偿款的朱先生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