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保护和传承红色资源见实效
本报讯(通讯员姚望 何雨婷)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共排查红色文物、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42处,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修复革命遗址4处、英烈纪念设施20处,致力保护和传承红色资源,让革命精神得以延续,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精神财富和教育资源。
亭湖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通过法治力量保护红色资源。在专项行动期间,对辖区内的革命遗址、旧址、烈士故居、墓地等红色资源进行摸底排查。经调查,辖区内共有重要革命遗址8处、革命遗址12处,整体现状情况良好,但部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存在保护缺失,破损、水淹、杂草丛生,并存在多头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等监管问题。
该院专门就英烈保护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过程中存在的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的问题进行通报,经多方交换意见,明确责任主体,达成保护共识。该院运用“协同治理+社会化评估”方式,确保保护效果。引导烈士家属参与,查明烈士生平和纪念设施保护现状、需求,宣传国家政策,鼓励烈士家属对烈士纪念设施集中保护。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先后申请专项经费30余万元,集中保护烈士纪念设施11座,修缮破损烈士纪念设施9处,与烈士家属签订保护管理协议9份,清理周边环境500平方米。对烈士家属进行回访,邀请烈士家属、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志愿者参与公开听证,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确保保护成效。
同时,通过普法宣传、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提高公众对红色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形成保护红色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检察蓝”助力守护“英烈红”送法进社区、参与网上祭扫、组织开展“守护英雄身后名”小课堂等活动,引导全社会维护英烈的尊严和荣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为社会提供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