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示范判决+诉前调解”方式帮助消费者新车上牌

买新车后上不了路?


  今年3月,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会议室里,不时传来阵阵掌声和欢笑声,这里正在举行汽车合格证交付仪式。

  开州区法院联合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州区消委会”),通过“示范判决+诉前调解”双管齐下,6名消费者如愿取回他们心心念念的汽车合格证,终于有机会为他们心爱的汽车办理上牌手续。至此,这起汽车合格证返还案终于落下帷幕,消费者的“买车梦”得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买了新车上不了牌

  “放心!这车包保险、包上牌,1个月内上牌,明天就能提车。”2023年7月31日,消费者徐先生来到开州区某4S店,想要买一辆新车送给自己的女儿。有了销售人员的介绍和保证,徐先生当场签合同付款,第二天就提到了新车。

  当他1个月后再来4S店时,却看见门店大门紧锁,展厅空空荡荡,不见一车一人,客户资料散落一地。徐先生电话联系销售人员,却得到了“4S店老板跑路”的消息。“我们车还没上牌,怎么办?”徐先生问。“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老板还欠我的工资。”销售人员表示。

  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开州区的胡女士,2023年8月8日,胡女士也在该4S店买了车。

  没有汽车合格证,车辆上不了牌,不能上路。

  “我们要维权。”胡女士和徐先生到开州区消委会投诉。开州区消委会经过调查了解,有12名消费者遭遇了这样的情况,于是决定先期推选一件代表性案件,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胡女士决定起诉。


  汽车及合格证被质押融资

  2023年10月23日,胡女士向开州区法院起诉4S店,开州区消委会支持起诉。

  “抱歉,我们无法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在上海某融资公司。”4S店在庭审中表示。原来,因没有足够的资金向厂家大量买车,4S店向上海某融资公司借款。获得资金后,4S店将从厂家买来的车(包括合格证)质押给上海某融资公司,以此作为借款的担保。此后,4S店向消费者卖车后将所得车款偿还前期借款,上海某融资公司将合格证交还给4S店,4S店再将合格证交给消费者上牌。

  鉴于此,法院追加上海某融资公司为被告,胡女士要求上海某融资公司和4S店共同返还合格证。但上海某融资公司认为,4S店没还清借款,公司占有合格证是合法的。

  该案主审法官、开州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彭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的情况是4S店从上海某融资公司借款,并非消费者借款,那么还款责任当然应由4S店承担,消费者不承担还款责任。同时,消费者在购车时无法判断4S店卖的新车此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为4S店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的意思表示,所以消费者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按照常规思路,‘谁卖的就找谁’,4S店要交合格证,但合格证没有在4S店,那么消费者没法拿到合格证。如果不按照这个思路,就得找到其他法律依据。”彭翔和审判团队成员经过讨论和检索,最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中找到了答案。该法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

  “车钥匙和合格证都是辅助汽车发挥作用的,是汽车的从物。胡女士取得的汽车所有权包括汽车钥匙和合格证。上海某融资公司占有并非出质人(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的胡女士的财产属于无权占有,应当返还。”彭翔解读道。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上海某融资公司返还胡女士汽车合格证。

  宣判后,上海某融资公司接受法院判决,主动向胡女士返还汽车合格证。胡女士的爱车终于如愿上牌。


  “示范判决+诉前调解”维护消费者权益

  胡女士的案子虽然审结了,但徐先生的问题还没解决。开州区法院了解到还有徐先生等类似消费者后,立即与开州区消委会召开专题研判会,率团队到场指导诉前调解。

  经初步梳理排查,徐先生等5名消费者买车的事实清楚。彭翔琢磨,用什么方法,不打官司就能让徐先生等取回合格证?他先联系上海某融资公司,告诉其存在类似消费纠纷,希望该公司以胡女士案件的判决为示范,主动返还合格证。紧接着,他促成开州区法院与开州区消委会联合发函给上海某融资公司,建议减少消费者诉累,诉前主动返还合格证,还附上了徐先生等5名消费者的购车合同等资料。

  上海某融资公司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合规审查,接受了法院和开州区消委会的建议方案,主动返还了5名消费者的合格证。其余6名消费者的合格证取回等相关手续也在履行之中。

  事实上,因为汽车合格证被质押导致新车无法上牌的案例并不在少数,据媒体报道,河南、山东、江苏等地均有类似纠纷出现,有的涉案金额达千万元以上。买车对个人乃至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彭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等大宗商品时,要认真审查合同,仔细查验合格证等单证和资料是否齐全,保留支付凭证和发票,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