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推进“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凸显效力

  本报讯(□张君) 2023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多措并举落实“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求解“执行难”取得良好成效。

  如何在不增加人力的情况下,让执行工作凸显效力?在唐山市曹妃甸区,当地人民法院海港法庭设立执行办公室,由执行团队“点对点”对接企业,积极使用失信预惩戒告知书、信用修复等善意文明的执行措施,柔性推进执行工作落实。在办理法庭辖区内的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为辖区内一家提供就业岗位较多的化工企业,因暂时经营困难导致资金周转不足。通过采取“活封”措施——允许企业在执行和解期间继续生产,对44万元欠款制定了按月偿还计划,使企业走出困境,逐步迈上正常生产轨道。

  唐山市滦南县某村村民李大爷与同村村民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走上法庭。法庭宣判后,王某不但没有履行义务还玩起“失踪”。当地多部门组成联合执行小组,迫于强大执行压力,王某及家人上交欠款,案件得以一次性执行完毕。滦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县域统筹,在辖区7个人民法庭推出“派驻执行”模式,吸收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社区等单位联合参与执行工作。2023年5月至今,7个人民法庭的执行团队共受理执行案件2855件、执行结案2568件,执行到位金额3.93亿元。

  据介绍,目前唐山全市104家人民法庭中,已有22家法庭建立了“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2023年5月至今,22家人民法庭共受理执行案件5006件,执结4861件,结案率达到97%,占全市执行总结案的10.27%,执行到位金额6.27亿元。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霁表示,唐山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坚持能动履职,深度完善“执源治理”机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以高质量司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