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第七师一二五团探索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
强化排查分类 建立调解机制
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五团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切、最根本、最紧要的问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调处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2023年以来,一二五团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件,成功率达100%,排查预防矛盾纠纷20余起,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有效提高了职工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保障了团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精心谋划部署,夯实基础建设
一二五团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由团场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各政法单位负责人和连队(社区)书记。实行“每日一排查,每周一上报”工作机制,动员团场联户长、网格长、连队各小组长做好各自片区内的矛盾纠纷走访排查和收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归纳分类,按诱因、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逐件登记建档,切实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一二五团设有团级人民调解组织1个,成员由团负责人和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人员兼任,另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3人。下辖27个连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员“稳定器”“融化器”作用,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及时上报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处。
在提升基层服务方面,一二五团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预防关口前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在连队(社区)设有公共法律服务站(室)27个,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非法信访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完善考评制度,针对责任不落实、矛盾不化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强调解机制,保障纠纷化解
为了使矛盾纠纷化解更加高效,一二五团建立了三项制度,以保障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更好地运行。
在经费方面,一二五团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经费保障制度。团党委将团、连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改善调解组织工作条件,提高矛盾纠纷调处人员的案件补助经费,充分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创造良好条件,切实保障团场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持续向好态势。
在人才队伍方面,一二五团制定矛盾纠纷调处队伍培养制度。积极吸纳有威望的退休法官和检察官、退伍军人、老党员、律师以及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进入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其社会价值。制定“每季度一培训”制度,聘请律师、优秀人民调解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提高矛盾纠纷调处队伍的工作能力。
在办案时效方面,一二五团实行“限时结案”制度。各连队(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发现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立案调解,小的矛盾纠纷当日调处结案,一般的矛盾纠纷3-5天调处结案,重大的矛盾纠纷5-7天调处结案,最多不超过10天。严格履行办案时限,对时限范围内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及时报上级处理,避免因案件拖延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创新调处方法,保障高效运行
为更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一二五团积极创新调处方法,建立多元化纠纷调处窗口,开展“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互联网+”的调解模式,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微信群、QQ群,并在柳兴社区安装了一台公共法律服务智慧调解平台。
当事人可以通过连队(社区)微信群、QQ群反映矛盾纠纷问题,调解员会主动介入调解,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详情,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调解的前端引导。也可以通过智慧调解平台视频连线坐班律师,面对面咨询法律难题,并通过阅读相似的调解成功案例学习解决矛盾纠纷的办法,为化解矛盾纠纷奠定基础。
调解人员坚持客观公正、平等自愿、无偿调解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权利,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深入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前因后果,根据掌握现有资料制定调解方案,开展上门调解或者邀请当事人到调委会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制作调解协议书,建议双方申请司法确认,事后针对协议履行情况、调解员工作表现进行精准回访,建立统一规范的档案台账。
此外,一二五团联合团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议,针对突出型、季节型等多发矛盾纠纷,深入开展集中排查、联席座谈、综合分析,全面掌握团场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每周召开矛盾纠纷研判会,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携手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坚决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在排查矛盾纠纷过程中,各部门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活动,全面提升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