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俄西典罗:为党委政府分忧 为人民群众解难
“有事就找典罗所长!”这是在“山水彝乡·秀美马边”群众中流传的一句口头禅。群众口中的“典罗所长”,是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司法所所长、民建镇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俄西典罗,也是当地有名的“德古”(彝族威望高的调解人)。
俄西典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7年,探索总结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模式,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无一起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一方平安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争先创优 当好带头人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民建镇司法所负责人,俄西典罗在工作上总是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领民建镇司法所向好发展。
为规范职责,俄西典罗在上任之初,便组织全所同事把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所长职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工作职责和“三色预警”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做成公开透明的文化墙,让每一个走进司法所的人都能知晓。
与此同时,他努力争取资金改善办公条件,指导民建镇11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特别是他主导建设的远程视频会见室,可让全省范围内的监狱服刑人员在司法所视频会见室通过视频与家属会见。
近两年,远程视频会见室已帮助服刑人员与家属会见506人次,为服刑人员家属减少会见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直接节约20余万元。“通过视频,我可以看见我儿子在好好改造,省下交通费了。我特别感谢典罗所长。”服刑人员家属王某娜说。
在同事眼中,俄西典罗是一个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人。“每一件小事做深做实,小事就成了大事。”这是俄西典罗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他也常用这句话激励自己、指导工作。他指导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排查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指导各村(社区)网格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实行每月定期走访,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在俄西典罗的带领下,民建镇司法所成功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市县两级“枫桥司法所”。他本人也被乐山市司法局评为乐山市“争先创优”优秀司法所所长。
维护权益 当好代理人
为低保户、脱贫户、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低收入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也是俄西典罗近年来所做的工作之一。“当好代理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应援尽援,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们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俄西典罗说。
当地居民李庆桦(化名)不慎被某地110kV变电站高压电击伤,送至医院住院治疗,产生了巨额医疗费等费用。相关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李庆桦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俄西典罗受指派为原告作代理,向马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县、市两级法院庭审,由某供电公司向原告李庆桦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万元,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据了解,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近年来,俄西典罗先后共计代理原告起诉126件、代理被告应诉2件。他尽职尽责当好原告、被告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代理人,全力以赴,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胜诉123件,为当事人减少律师费70余万元。此外,他代书起诉状、应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协议、合同等各种法律文书共计186件,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化解纠纷 当好调解员
“化解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是多年来俄西典罗最大的心愿。
在多年纠纷化解工作中,俄西典罗总结出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模式。“在情感上,最大程度与双方产生共鸣;在理念上,坚持调解原则,强化公平正义;在法律上,突出不偏不倚、普法释理。”俄西典罗解释。
面对复杂的案情,他巧妙利用“分析案情,研判案件争议焦点;及时沟通,耐心倾听,疏导双方情绪;明辨是非,精准普法释理;运用法律与习俗相结合,破解双方心结”4步调解工作法,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他还探索出了“1、2、3、3+X”的调解机制。俄西典罗介绍,“1”是以“人民调解”替代法律诉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道防线;“2”是将当事人双方分开,采取“背对背”调解;“3”是设立人民调解村(社区)、乡(镇)、县三级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疑难问题不出乡(镇);“3+X”是整合多种资源,成立以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和彝族民间“德古”等志愿者调解队伍,实现专兼职调解相结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21年5月,由马边三河口开往县城的客车在苏坝发生交通事故,车上2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伤)者家属上百人聚集在县人民医院,要求当场处理。
在这关键时刻,俄西典罗接到县维稳办的指派,及时赶到现场,引用相关法律条款,通过10多个小时的调解,现场聚集人员被劝回。他趁热打铁,立即组织交警、保险和运输等多部门联合调处,经过一天一夜的协商,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及时有效化解了矛盾。
“一名马边籍农民工在江西省定南县务工死亡,其家属组织70余人在江西省定南县信访,领导要求派出工作组前往协调处理,县领导点名要求你一同前往,你身体是否允许?”2023年3月1日深夜,俄西典罗在睡梦中被单位电话叫醒。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他立即答应前往承担协调重任。通过六天多耐心细致的协调,3月8日,与厂方圆满达成协议,并将70余人和死者骨灰一并带回马边,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定南县人民政府和马边当事人的肯定。事后,定南县人民政府给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来了感谢信。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7年来,俄西典罗先后到过重庆、陕西、内蒙古、广东、江西、云南、贵州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解,行程达10余万公里。他依法为农民工维权,讨回农民工工资42人次、300余万元;参与工伤工亡维权36件,讨回维权资金1800余万元。
因工作突出,俄西典罗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乐山市司法局评为“二级人民调解员”,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人民调解协会评为“一级人民调解员”。
法治建设 当好宣传员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不能借婚姻收取高额聘金、礼金;提倡勤俭节约,厚养薄葬,反对铺张浪费;敬老爱亲,邻里和睦相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烟峰镇烟峰社区彝家新寨法治宣讲会上,俄西典罗用彝汉双语向彝族村民们讲解法律知识。
这只是他开展普法宣传的一个缩影。多年来,俄西典罗,深入民建镇11个村(社区)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和田间地头。
此外,他还巧妙利用坝坝会、彝乡夜话、党员心学、干部夜学、村村响大喇叭等方式,向全县彝、汉、苗等各族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当法律明白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今,年近55岁的俄西典罗,依然奋斗在人民调解的前线。
面对未来规划,他动情地说:“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程,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戒骄戒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一心为人民服务,做好人民调解事业,为确保一方平安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