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区法院探索“便民司法”新模式
坚持人民至上 夯实司法为民举措
2023年底,13名农民工通过“绿色通道”走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签完调解协议,顺利拿到了劳务费。
原来,2021年4至6月,上述13名农民工在堆龙德庆区羊达街道某工地从事贴砖、水泥搅拌、搬运等工作。完工后,雇主对所欠付劳务费只认账不支付,也未出具任何书面证明。农民工多次催要均未果,遂准备到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起诉。
该院立案庭庭长普布卓玛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农民工举证困难,随即依据该院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联系区劳动监察大队和相关负责人、羊达综治中心、司法所,组织雇主刘某及农民工代表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刘某承诺付款并出具了欠条。
随即,该院立案庭将该案分流至羊达多元解纷中心,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查后出具调解协议。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羊达街道中心人民法庭对相关材料核对、审查后,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并当场送达《民事裁定书》。至此,该案仅用两天的时间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是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坚持人民至上,夯实司法为民举措,积极探索推进诉源治理“法庭+”多元解纷新模式,取得的成效之一。
近年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将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妇联、交警工作站五个单元进一步融合,形成“五方合力”;将村(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整合,形成“三员合一”;将街道综治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合,“两心联动”,形成共同接待来访群众、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服务园区企业的常态化工作模式,推进诉源治理“法庭+”多元解纷新模式发展,使得辖区案件明显减少:以羊达辖区为例,2021年,该院受理涉羊达辖区案件391件;2022年下降到257件,同比下降34%,且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
早发现早处理,探索创新三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去年,堆龙德庆区某小区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机动车的强某与驾驶电动车的索某发生碰撞,致使索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交警支队办案民警根据区《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机制》,将肇事司机和死者家属的经济赔偿事宜引导至东嘎街道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考虑到该案涉及法律关系众多、案件标的大、处理难度系数高,东嘎街道调解委员会邀请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和羊达街道中心人民法庭法官到现场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业务指导。经过人民调解员及交警的耐心协调和法官细致的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并约定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法院依法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在法院、街道、交警三方协作下,仅一周内得以诉前化解,极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据了解,该案能够顺利化解,得益于当地探索创新的三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近年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摸索总结出适合当地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将纠纷解决由法院“一元化”变为“多元化”:网格员、联户长报告发现纠纷,调处中心接待分流,形成以驻庭司法所、信访室、调解员分层化解为主的第一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法庭受邀,联合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行业组织共同参与化解第二级矛盾纠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辖区群众来访时,进行诉前引导并委派调处中心调解,形成第三级解纷体系。
这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相互补充、协同联动,实现了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与网格管理四方信息共享。同时,该机制配合“领导干部下基层”“三月大接访、大调研”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使辖区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推进行业联调闭环机制,拓宽诉源治理新路径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家事邻里纠纷,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与区妇联建立深度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心理干预+调解”,将“堆龙德庆区龙姐维权服务中心维权站”引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把辖区内涉及家事和邻里方面的纠纷分流至“维权站”,联同中心“心理咨询辅导室”对家事纠纷进行调解,帮助双方当事人梳理问题,解开心结,把心理干预融入家事邻里纠纷调解之中。
卓某离婚案是利用该机制处理的典型案例之一。2023年的一天上午,卓某满脸悲伤红着眼睛进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见状立刻将其搀扶到调解室内,并问询来访事由。
“卓某拿出一份由派出所出具的《责令停止暴力侵害书》说,她的丈夫次某喜欢喝酒,每次喝醉后就会对她进行家暴,她不得不报警求助,派出所向次某发出上述责令书要求其停止家庭暴力。但次某置之不理,继续对她施暴,走投无路下,她只好前来法院寻求帮助。”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平措旦增介绍。
了解相关案情后,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即依据该院与区妇联签署的《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诉调对接工作的合作备忘录》,联系羊达街道中心人民法庭“龙姐维权站”工作人员,对其家暴求助信息进行登记,并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建议对卓某提供司法援助,并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
当天下午,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制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禁止次某对卓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次某跟踪、骚扰卓某,并将该裁定书送达区妇联、东嘎街道派出所、南嘎村委会。次某经法院传唤拒绝前来法院领取该裁定书。当天夜里,当次某返回家中后,该院法官立即前往其出租屋内现场送达法律文书,同时告知对方,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责令其不得再对卓某进行家暴、跟踪、骚扰等。
同时,“龙姐维权站”工作人员和年长法官对次某进行了教育,规劝被申请人珍惜家庭,但因两人感情已彻底破裂,女方坚持要求离婚。最终,法院依法支持卓某、次某正式离婚。
记者见到卓某时,她表示,尽管自己还没有走出这一段婚姻的阴影,但她很感谢当地法院工作人员作出的努力,保护了她的人身安全。
据了解,该中心运行以来,移交的家事邻里纠纷56件均得到了化解和正向引导,为38个家庭成功提供了心理健康服务。
因地制宜打造“法庭+”司法品牌
近年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积极为群众提供“一体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已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解纷体系”。该院把街道呈碎片化的解纷力量进行整合,推动街道综治中心、信访室、司法所、人民调解室集中搬迁到人民法庭,派出所、交警队、妇联在法庭设立流动工作站,共同把法庭建设成了辖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多元解纷中心”,着力打造“五方三员两中心”品牌。该品牌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础,不断发挥“三治”融合的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诉源治理模块,主动对接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搭建立体化、高效化、便民化诉前调解体系,切实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出了基层解纷新平台。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诉源治理”为主题,选取60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其中,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羊达街道中心人民法庭“立足民族地区实际,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案例成功入选。
记者了解到,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羊达街道中心人民法庭自2021年运行以来,立足实际,通过主动衔接、主动服务,与羊达街道办事处一同将人民法庭建设为“调处中心”,并设“四室一厅一法庭”,即综合服务、法律服务、矛盾联调和心理咨询辅导四室,群众接待大厅和人民法庭,探索以人民法庭为平台,整合各方解纷力量,推进诉源治理的“法庭+”多元解纷新模式,在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精准的司法服务同时,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优势,调动多元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发挥引领作用,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认可。2022年5月,羊达街道中心人民法庭被羊达街道办授予“诉源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普布卓玛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不断创新探索纠纷化解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解纷便利,提供“一揽子”矛盾纠纷解决方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