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探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对于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司法路径,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
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类检察公益诉讼运转的路径机制
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程序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路径分为诉前监督机制与诉讼程序机制。在“立案调查、制发检察建议、结案或起诉”的程序模式下,诉前监督系检察机关通过以检察建议等协商方式督促相关行政主体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协同化办案、一体化办案优势,在以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柔性协商方式下,降低司法成本,以能动、高效、和谐的非诉路径实现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对于检察机关发布检察建议书后,经法定期间仍未对标整改的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则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此外,如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民事主体侵害红色文化资源的行为或造成损害后果的,经30日公告期后,且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相关组织不起诉的前提下,检察机关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目前我国红色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的立法路径主要有两种:第一,推动文物保护等相关领域设立公益诉讼条款,以拓展检察机关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领域受案范围。目前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办案范围已由最初的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四大领域逐步拓展至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呈现出“4+N”的开放态势。结合红色文化资源的政治性、历史性、教育性,应当在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受案领域中加入红色文化资源保护。
第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的逐步扩展也反映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对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的有效性,以及制度优势与发展潜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专门立法是对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可行立法举措。
指导案例提供规范参考机制
作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案例指引与权威指南,2021年,最高检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了14起涉红色资源保护典型公益诉讼案例,以及9起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例。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既包括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也包括诉前监督案件,为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案件提供了规范指引与程序参照。
除了最高检发布的涉及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指导性案例外,省级、地市级检察机关也发布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增强保护红色文化资源意识,督促、警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责。2023年10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湖南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红色资源保护典型公益诉讼案例6件。在地市级检察机关中,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公布8起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的发布既彰显了各部门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协同共治,也为各级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提供了规范参考。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