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望未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随着时代发展,未成年人身心成长过程出现新特点、新特征,未成年人保护也面临新问题、新情况,需要以更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更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更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层次和水平。
郭媛媛委员——
加快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司法难点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自履职以来,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郭媛媛一直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自己关注的重点,今年全国两会,她准备了一份关于加快解决未成年人司法难点问题的提案。
通过调研,郭媛媛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在相关体制机制融合、各方责任与协同、工作模式与方法创新等方面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机制融合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举措更加精细化和专业化,要求法院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指导和心理辅导。但第三方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尚未明确,有关选取机构、人员资质及标准、规范,以及由谁认定、认定程序如何、怎样开展相关工作等尚不健全。诉调对接方面,当事人调解意愿不强,调解难度较大。审执方面,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交付抚养、交付探望案件执行难状况尚不能有效缓解。在法院、检察院投入较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同时,执行困境依旧存在。
基于上述问题,郭媛媛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细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举措,提升专业司法、执法水平。从教育机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部门等多方参与责任义务明确、深度协同、一体推进角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工作协作。由最高法、最高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商,尽快出台对参与未成年人教育指导和心理辅导的第三方机构、人员的统一认定标准、环节要求和工作规范等。
二是在校园伤害险方面,由最高法会同教育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如校园纠纷案伤害险等有关赔偿范围、责任、义务、要求的强制规定;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理赔证据等规定,健全第三方保险平台保险理赔机制及其法律规定;强化学校、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中的主体责任,细化、规范如校园纠纷案保险理赔等环节中的各方行为要求。简化案件审理程序,缩短审判程序,优化审结成效。
三是针对交付抚养、交付探望等执行难问题,在加大审执衔接力度、强化对探望方式合理判决等规定以外,建议联合妇联、公安等力量,用好“互联网+平台”方式,探索建立视频探望等第三方平台和新方式,在未成年人抚养权、探望权问题解决和权益实现方面形成创新模式与方法。
李景虹委员——
为中小学生营养餐立法立规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劣质“营养餐”和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李景虹呼吁健全中小学生营养餐的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孩子的健康保驾护航。
李景虹表示,目前,专门针对中小学生营养餐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违法违规成本较低,建议尽快出台《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办法》,保障中小学生用餐质量。
李景虹提出,应对学生营养餐标准、餐饮供应与管理进行规范与约束,厘清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职责,形成共治局面。确立学生餐营养指南和行业标准,对生产供应企业责任清单、信息公开发布清单、学生就餐食堂负面清单等也要作出明确规定。建议根据青少年所在地区、年龄阶段、营养需求、发展特点等,设计相应的营养餐健康标准。明确中小学生营养餐的蛋白质、脂肪和维生素等营养素的含量和热量等指标,解决供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除此之外,他还建议明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中小学营养餐推广义务,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做好中小学生营养餐的宣传、推广和监督工作,将食物和营养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钟团玉代表——
规范儿童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安市金斗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团玉带来一份建议:进一步规范儿童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更好保障儿童用药安全。
钟团玉介绍,儿童安全用药已成为全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中成药非处方药在儿科的临床使用中,由于其剂型多、疗效好、安全有效、使用方便,越来越多地被使用在患儿居家药物治疗中。说明书范本是药品生产企业制定非处方药说明书需严格遵照的标准,但现行的儿童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存在幼儿年龄及药物用法标注含糊、安全及提示性标注更新滞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等问题。
为此她建议,首先应由国家药监局牵头,对儿童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全面修订,细化用法用量,列出与儿童年龄/体量相对应的剂量表,精确到具体的年、月甚至日龄;写明药物具体用法,不可笼统地用口服概括,应注明乳汁、牛奶、开水冲服或送服;简化专业术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医药专业术语进行适当说明和解释;列明不良反应内容,让消费者更易辨识,提高警惕。
其次,加强说明书范本的规范化管理,细化政策法规,明确各部门责任、义务,督促生产企业严谨制定并及时修订说明书,确保时效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推动我国儿童中成药非处方药向更安全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在说明书的修订流程和修订后告知方面,应强调更新后的原则性法规的重要性,重视执行和落实上的细节依据,对相关经验薄弱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
最后,要加大监管力度,国家药监局应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明确监督和执法流程,要求各地出台相应的细则作为执法依据。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药品进行评价和再评价工作,收集整理临床研发、试验、使用数据及消费者问题反馈情况,了解掌握药品的最新动态。
杨会芳代表——
加强家庭教育,提高监护人法律意识
本报讯(记者焦新波) 河北省曲周县幼儿园教师杨会芳是全国人大代表中的一名“90后”代表。她格外关心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这次全国两会,她带来了“提高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素质,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建议。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教育理念的更新,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家庭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更是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杨会芳对家庭教育深有感触。
近年来,在杨会芳的积极建议和直接参与下,曲周县教育局成立了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站和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不断加强对教师、家长的理论培训和宣讲,建立了以学校力量为主导的家庭教育服务机制,全面推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家长开放日,举办家长课堂,征集评选家风家规等,并组织开展“教师大家访”行动,使得家庭教育工作更加接地气,取得了良好成效,曲周县也因此获批河北省首批中小学家庭教育示范区。
经过数次实地走访和深入基层调研,杨会芳发现,一些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忽视优良品德和良好习惯的培养,不能适应新时代儿童发展的需求。她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推出适用于提升监护人家庭教育素养的教材,学校与社会机构创办“家长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监护人进行公益性培训,提升家长教育理念,增强家庭教育能力。
同时,要提高监护人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充分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个人、儿童、家庭和社会的重大意义。将科学规范实施家庭教育内化为监护人的社会责任,利用多种形式汲取家庭教育的知识,积极配合学校、社会进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要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广泛宣传,发掘家庭教育优秀案例,形成积极、健康的家庭教育舆论导向,对优秀家庭教育案例进行表彰和宣讲,形成家庭教育全民参与的热潮,增强监护人家庭教育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官启军代表——
多元主体协同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科学教育是提升国家科技竞争力、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重要基础,而中小学校的科学教育质量对培养学生科学素质至关重要。”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鞍山市第十三中学语文教师官启军说。
今年全国两会上,官启军带来了一份“关于多元主体协同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的建议。
官启军表示,目前中小学科学教育存在教师短缺、专业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科学教育资源供给不能满足实践需求等问题。她建议加快补齐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数量和能力短板,通过财政政策、职称政策等进行引导,吸纳基础理论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进入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面向中小学科学教师展开科学素养提升计划。同时,变革科学教学的理念与方式,加快转变“知识本位”的教学观念,积极开展面向科学素养、科学实践和科学本质理解的实验教学;最大化保障学生亲自观察实验现象、设计实验流程、完成实验探究的综合应用机会,革新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积极创设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实验、竞赛项目。
此外,应加强资源要素供给体系保障,充分保障学校科学课程的课时设置、理论与实验课程设置,同时统筹协同教育、人才和科技部门,以科学大概念、科学思维与方法、跨学科探究科学为理念,编写高质量科普读物、数字赋能大科学平台优质资源供给。
官启军建议构建家、校、社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机制。一是优化科学教育主体格局与创新性激励机制,加强各类场馆、科研机构、高校与中小学校外科技资源利用转化,引导企业、社会机构开发科学教育资源;二是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人才交流通道和机制建设,政策引导在职科学家、工程师等科技人才积极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在高校科技园区开设科普实验园地;三是积极对接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鼓励银龄科学教师聚焦基础教育提质扩优。同时,应进一步优化数字智慧平台,数字赋能科学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