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研究促进高质量司法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最高法《意见》),为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助推以高质量研究促进高质量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要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最高法《意见》的发布,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重要举措,为人民法院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对推动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法《意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题明确、目标清晰、重点突出。提出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深化基础理论研究等十一项研究重点,推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等保障机制。从中可以深刻感受到,最高法对人民法院做好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为充满生机活力、欣欣向荣的法治建设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人民法院干警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人民法院做好研究工作的重要性,甘当时代之先锋、能担国家之大任,扎实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提升法治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高法《意见》指出,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绝对领导。法院干警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浓厚的家国情怀,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在学习研究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走在前、作表率,切实把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各项工作之中,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立时代之潮头,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最高法《意见》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法院干警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全过程、各方面,不断锻炼自我、提升自我,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发挥优势、运用专长,培养优良作风,努力成长为政治坚定、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以务实的心态、踏实的作风完成好各项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要将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司法实践中深化法学理论研究,借助丰富的司法实践为理论发展提供丰富滋养。最高法《意见》指出,坚持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互促进;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作为法学理论研究起点,把研究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坚持把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法院干警在法学理论研究时要始终关注司法实践,通过“司法实践发现问题、理论研究提供思路、学术成果引领实践”的方式,聚焦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扎实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对策建议,努力产出既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又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将有益的法学研究成果运用于司法实践,努力为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动法治实践活动作出贡献。要始终坚定法治自信,深入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经验和实践规律,进一步推动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为促进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