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专栏
(2023)冀0705执恢495号
张天庆:本院受理刘志刚与张天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四合永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四合评报字(2024)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509273元,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此资产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你名下位于宣化区解放路37号院3号楼4单元4-201室进行拍卖。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周林、王国兵:本院受理原告张桂生与被告周林、第三人王国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汪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孙伟:本院受理原告黄鹏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汪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肖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汪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郑园园:本院受理原告化世选诉被告郑园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郸城县南丰镇南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安赵伟:本院受理原告边翠花诉被告安赵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郸城县南丰镇南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孙新平:本院受理原告赵逸云诉被告孙新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郸城县南丰镇南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2022)黔0103民初16968、16971号
贵州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军茶利商贸经营部、余超、徐晁勋:本院受理贵州宝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通新捷塑胶有限公司、徐晁勋、余超、张啟军、张刃、张永龙、徐丽玲、马晓刚、杨光祥、杨双涛、贵州广盛鑫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区军茶利商贸经营部、李佛安追偿权纠纷(2022)黔0103民初16968、16971号案,因无法联系到你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0103民初16968、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丹阳市开发区旷伟服装厂(经营者:赵军):你单位职工钟婷(身份证号码:439004198811190021)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4年1月18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4]284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天海达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尚鹏英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河北劳人仲案字(2024)第15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为答辩期,本委定于2024年3月18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喜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欣怡、钟衡与你单位安徽喜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芜弋江劳人仲案〔2024〕34号、3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3月25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58号弋江区矛调中心二楼216室。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2024年4月10日前,逾期不领即视为已送达。
芜湖市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芜湖星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熊书扬与你单位芜湖星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芜弋江劳人仲案〔2024〕3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3月26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58号弋江区矛调中心二楼216室。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2024年4月11日(开庭后15日自然日)前,逾期不领即视为已送达。
芜湖市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芜湖亿胜互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姑丽胡马尔.吐尔逊、阿热孜古丽.如孜与你单位芜湖亿胜互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皖芜弋江劳人仲案〔2024〕37号、3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3月27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58号弋江区矛调中心二楼216室。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2024年4月12日前,逾期不领即视为已送达。
芜湖市弋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杨文玲:杨文玲(身份证号码:34062119740404526X)于2023年12月21日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4年1月10日作出终止其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苏0412工终[2024]1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陕西驰骋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张蕊诉你公司(咸秦劳人仲案字﹝2023﹞第485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十二条,根据陕西省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20号)、《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五)项,根据《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55号)之规定,裁决如下: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8年3月至2023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于2023年10月30日解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2月1日至5月31日工资12000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6500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9年至2023年未休年休假工资6348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至2022年防暑降温费4500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失业保险金29160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司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裁决书已送达。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吉晠兴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建德金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182民初39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41.5元,公告费650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3817元,合计4508.5元,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黄志灵:原告覃建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182民初39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9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自愿负担,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安徽大唐富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1年6月,我区与你公司签订了《项目协议书》和《项目补充协议》,双方对项目建设、投资强度、产值、扶持政策、违约责任等均作出明确约定。2019年7月下旬我区按照约定向你公司拨付了洁净厂房的装修补助款。协议履行过程中你方未能如约投产并实现产值和税收目标,按照约定应将各项补贴、补助返还我区,并将厂房退还。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催告书》,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双方签订的《项目协议书》和《项目补充协议》,即告解除,请你公司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我区退还洁净厂房的装修补助款及厂房。贵公司陈述和申辩的期间为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5日。逾期未履行的我区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
胡杰:本院受理(2024)川1303民初298号原告丁俊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3月19日15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任辉:本院受理原告熊运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3民初5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张成:本院受理原告郭凤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3民初5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武汉乐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4年3月29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申请人史晓斌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经开)〔2023〕第3967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03室,联系电话:029-86529981。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依法缺席审理。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开派出庭
2024年2月7日
梁伯行: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谭顺钱与你方之间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案号为(2023)佛仲字第272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将定于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开庭以及签收上述材料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第十六层】。
佛山仲裁委员会
南充市高瓴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川1303民初7863号原告高仕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2024年3月25日9时在航空港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