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学期刊的使命、责任与担当

  构建我国法学知识体系,应重点关注全人类共同关切的法治命题,不断完善学术共同体的自我评价制度体系,大力培养青年学者和学术后备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法学期刊作为呈现高水平法学研究成果的载体,在构建我国法学知识体系的过程中,责任重大,应重点关注全人类共同关切的法治命题,不断完善学术共同体的自我评价制度体系,大力培养青年学者和学术后备力量。


  关注全人类共同关切的法治命题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在法学知识体系构建中,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核心,这三大核心体系犹如砥柱,各自独立并交汇共融地支撑着法学知识体系。这三大核心体系如何能在同一基础与共识之上,在同一层面、同一维度平等对话、沟通融合。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关注全人类共同关切的法治命题。首先,不是全部照搬、移植外国法,不能将外国法关注的问题移植到中国的时代背景下。因为有些外国法问题,不适应我们的法治环境,也不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我们也不能只关注自身的传统与经验。仅仅关注自身的法治发展传统与经验,虽然有助于我们对中华法治文明的梳理与反思,但若是片面关注自身,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故步自封。我们应该关注什么?笔者认为,应该关注全人类共同关切的法治问题,关注全人类在法治实践中凝结的共同智慧成果,关注全人类对于未来法治精神的构想。这一立论的基础是站在人类学的角度,人具有作为“类”的存在,即任何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具有“类”的本性,不同的社会结构却存在相同的认识、经验和规律。法治是人类进行社会治理最重要的共识和经验,在此基础上构建、形成的法学知识体系才可能在历史长河中被永续保存、利用和发展。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责任与担当。这使命、责任与担当既有解决老问题的坚持和毅力,也有面对新挑战的坚定与决心。在这使命、责任与担当中,法律人的精神气质应当被传承。法律人的精神气质是什么?笔者认为,理应是崇尚法治、以法治为家国天下的理想和情怀;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立场和正义。在这使命、责任与担当中,法学研究的精神气质也应该被传承。法学研究的精神气质是什么?笔者认为,应当是一如既往地强调法学的基础理论与原则,强调原创与创新,不断回应实践之问、时代之问。

  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每一次大的变革与进步,都与创新相关,法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也是如此,如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使法治成为一种独立的、最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近现代法学学科也在不断解释法治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可以说,法学研究的每一次进步与发展,都是不断挣脱规训、走向自主和科学的过程。但是,法学并不可能彻底摆脱与其他学科的关联,很多法学实践中的问题,不是一个专业学科能够解决的,比如虚假诉讼、犯罪治理、环境治理等。因此,我们应更多地关注交叉学科的作品,实实在在深挖和解决基础理论和实践中的真问题。法学学科作为一个系统在强化现有系统内知识的同时,还需要通过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知识的不断融入,与其他学科的交流与沟通,促进自我更新与创新,促进和强化法学自身的发展与创新。


  不断完善学术共同体的自我评价制度体系

  在法学研究不断发展与创新中,法学期刊承担了不能否认、不能拒绝的使命、责任与担当。法学期刊是能够推出体现时代特征的重要思想、重要理论、重要概念、重要研究方法的重要学术载体。这些学术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深刻反映世界法治形势的变化与发展,将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发挥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出现单纯用数据评价学术期刊发文的情况,试图“指导”和“引领”期刊,进而与期刊形成绑架与被绑架的关系,以获取学术红利,这应引起重视。

  众所周知,数据并不等于理性。数据的获取、选取、加工,也可能违背理性与科学精神。实践中,有的数据是源于非理性的计量统计,比如具有强烈时效性、现实性问题的研究论文因为在一个时间段内学界关注度很高,所以引用率不断攀升。但热潮褪去后,甚至可能导致这一主题的论文失去了意义。

  一篇学术论文的生命力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一些经典名作可能流芳数百年,被引用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总体而言,学术研究在较长的时间段内是相对稳定发展的,但非理性的数据计量却可能以“一刀切”的手法断章取义地截取某个时间段展开评价。截取的时间段越短,数据计量就会越频繁;计量的频次越高,数据的变化可能性就越大。在某种程度上,这可能将背离学术本身发展的规律性。

  笔者认为,这种基于数据计量的非理性评价在一定程度上违反学术发展规律,不利于发挥法学期刊在构建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作用。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应当回归到学术共同体的自我评价体系。

  近年来,优秀的期刊、优秀的集刊很多,还有学生自己创办和编辑的刊物。但是,这些刊物很少被评价者纳入评价范围。因此,笔者建议将法学学术期刊的评价和被评价回归到学术共同体的自我评价。


  大力培养青年学者和学术后备力量

  学术期刊编辑工作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它要求编辑具有公平公正的审稿标准,也要求编辑具有独特的学术审美。编辑通过经年累月、卷帙浩繁的大量审读,从中举荐、遴选出优秀的作品。

  这种遴选工作不是编辑出版单位(期刊社)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决定的,它往往需要学术共同体的支持和支撑。比如,如今盛行并被各个法学期刊不同程度地采纳的匿名评审制度。这项国际通行的制度的实质在于让作者与读者之间“背靠背”进行真诚的学术交流。一篇涉及诸多学科交叉研究的论文,往往需要数位匿名评审专家同时评审。在作者修改后,还要请原审专家复审。在匿名评审专家库的成员相对公允、柔和、客观公正的前提下,一篇学术论文可以通过反复评审、反复修改打磨进而提升学术质量,达到佳作发表水平。这种源自学术共同体的匿名评审制度,就是大家内心共同的“一杆秤”。

  法学学术期刊与学术共同体共生存、共成长、共创新的学术生态,可以有效反映学术研究的动态,不断优化学术期刊的质量,不断提升学术研究水平。与此同时,一线编辑工作也能在与读者和作者的密切交流中,发现优质选题,发现学术新人,从而举荐、遴选出学术新人之佳作,学术名家之新作。

  学术期刊举荐、遴选的新人之佳作,往往能够为新秀的学术成长奠定很好的基础。一名青年学者或者博士研究生的第一篇论文写什么主题,在哪里刊发,对他们自己而言尤为重要。但在现行评价体系下,学术期刊刊发学术新人的第一篇论文是不易的。因为刊发一篇新人新作,意味着期刊编辑需要考察新人的学术品格、学术水平、学术功力等要素,要承担为新人“背书”的连带责任,还可能要忍痛牺牲引用率等评价数据。因此,发现、培养新人新作是学术期刊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任重道远。

  笔者观察发现,一些盘点会总结各个期刊去年或者当年的选题,并以此指引年轻学者的科研方向。这种做法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学术生产和创新规律。学术思想和成果的生产和创新源于当下的学术问题和命题,这决定了任何时代的真正学术问题都是一个动态系统,每一段过往都不能简单重复。与此同时,学术期刊也需要考量和平衡各个学科的发展,使得各个学科的优秀作品都能呈现。学科不同,成果的产出周期就不同;命题不同,成果的产出形式就不同,仅靠盘点过往的文章标题或者选题来指引科研方向,并不太妥当。

  一般情况下,学术期刊主要通过与作者、读者的密切交往和交流,根据资深编辑丰富的编辑经验预测、判断学术发展的可能方向,进而召开选题会、研讨会、约稿会组织学界广泛研讨。以尊重学术的自主创新为前提,通过公平公正的客观审稿,从而发现新作、培养新人,有利于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也是学术期刊在新时代履行的最为重要的使命与责任担当。

  总而言之,只有关注全人类共同关切的法治命题,回归学术共同体的自我评价体系,大力培养新人新作,才能使法学研究永续发展、生生不息,才能使法学期刊担当起应有的使命与责任。笔者认为,未来的法学研究,仍需要去除泡沫、不追热点、不炒概念、不“炫技”,仍要更加深化基于规范的研究和论证,适度、适当开展应用实证研究。实证研究的样本选取应按照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进行规范,且加强说理与论证,这样的实证研究才更实在,才能令读者信服。

  学术研究不是简单的劳动,学术期刊的编辑工作也不是简单的编辑出版,它是学术共同体对智识的不断挑战与创新,也是新时代学术共同体共同的使命、责任与担当。

  (作者为《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