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首次采用“分拆拍卖模式”成功处置大宗股票
本报讯(记者王蓉 通讯员姚幸阳)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拍卖大宗股票分拆处置模式,成功处置上海某科技公司持有的1100万股上市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本次股票分拆处置以100万股为最小申报单元,以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为起拍价,每股5.2元。本次股票分拆拍卖活动获得8238次围观,79人关注提醒,11人报名参与。经过215次竞价,最终多人成交,成交价为每股7.95元、7.96元,总金额达8747万元。据了解,这是东城区法院首次采用大宗股票分拆模式成功处置上市公司股票。
为提高大宗股票的成交率和成交价,东城区法院执行局创新工作方式,联合京东拍卖平台,采用股票“分拆拍卖模式”处置大宗股票。据介绍,分拆处置遵循以下拍卖原则和流程: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时需填写“申报数量”;获拍原则为: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同一标的物支持多人获拍,实际获拍数量以标的物处置数量及所有竞买人最后一次出价金额而定,在标的物剩余处置数量少于最后一个获拍人申报数量的情况下会出现获拍数量少于申报数量的成交情况;由于股票分拆处置模式的特点,以实际获拍数量为准,可能小于申报数量,如果放弃实际获拍数量不缴纳尾款,视为悔拍,法院将依法扣除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以往,法院执行局在处置金额较大的上市公司股权时,主要采取整体打包方式进行处置,这对竞买人资金能力要求较高,股票处置效率和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股票拍卖成交率和成交价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
区别于传统拍卖“价高者得”的单一维度,“分拆处置模式”是按照“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价格、数量、出价时间三个维度进行比较,由系统自动匹配成交结果。股票进行分拆处置,既能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司法拍卖的意愿,又能提高大宗股票的成交率和成交价,同时避免拍卖股票数量巨大时对股票二级市场股价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