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类案件如何执行?法院“三招”破解执行难

  行为类执行案件主要包括请求给付物和请求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两种类型,表现出执行请求的多元化、差异化,执行过程的强制性、冲突性等特点。作为执行工作中的难点,行为类执行案件如何妥善执行、如何执行到位,一直被社会各界所关注。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召开“解决行为类案件执行难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2023年该院受理的行为类执行案件的总体情况、案件特点以及创新性执行举措进行通报,并发布典型案例。


  预处罚显威力,物业公司自动腾房

  2022年5月,门头沟区法院在执行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某物业管理公司经法院多次催促后,一直拖延拒不腾退,属于能够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已经符合罚款情形。考虑到直接罚款可能激化矛盾,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调后,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责令该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判决载明的内容,如逾期不履行,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罚款、拘留”的威慑力,该物业管理公司按期履行预处罚通知书载明的内容,腾退涉案房屋。

  本案中,法院通过将口头警告书面化,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惩戒预警”的方式,既起到警告和震慑的作用,也有效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践中,部分被执行人将法院通知当作“耳旁风”,直到被采取强制措施才追悔莫及。此案起到较好的警示效果。


  借力基层组织,协同解纷既促履行又解心结

  2023年11月,门头沟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相邻关系纠纷执行案件,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刘某改变厨房排烟管走向。双方当事人系某村邻居,因各自房屋修缮过程中影响到对方而产生纠纷。为化解矛盾,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执行法官到当地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并与村委会协同开展执行工作,共同释法说理,引导刘某主动履行义务,缓和邻里关系。经过法院与村委会的不懈努力,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相邻关系纠纷的执行往往需要既结案件,又解心结,否则后续还会产生各类纠纷。本案中,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抓准矛盾症结。借助基层组织“人熟事熟”、有威信的优势,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不断协调双方利益,成功促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裁决。与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协同联动是化解执行难题的重要手段之一,用好基层调解力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不仅可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还能最大化节约司法成本,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多方联动,督促探视权有序行使

  2023年5月,门头沟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执行人税某与被执行人吕某离婚纠纷执行案件,法院判决双方之子由被执行人吕某抚养,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行使探视权,但判决生效后,吕某拒绝税某行使探视权,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院多次向吕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邀请妇联、镇街干部共同做吕某的思想工作及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吕某最终配合税某行使探视权,并承诺今后会严格依照法院判决履行配合义务。

  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探视权问题,如进行强制探视,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法院没有按部就班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将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化作为执行前提,通过柔性执行,协同妇联、镇街等部门开展多轮次的思想疏导和执行和解工作,再配合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力,确保申请执行人行使探视权,并教育感化被执行人作出今后配合探视的承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