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潘先全:本院受理的(2023)川1523民初2868号原告王远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潘先全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王远明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二、由被告潘先全从2022年4月1日起至案涉借款本金清偿完毕时止,以实际尚欠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3.65%(LPR)标准向原告王远明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三、驳回原告王远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潘先全负担,该款由被告直接向本院交纳(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缴纳);财产保全费520元由被告潘先全负担,该款由被告在履行偿还借款义务时一并向原告王远明支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卓能幼儿园:本委受理马晓莉、朱会玲、曹文华、帕夏古丽·阿木提、刘凤华你方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案号2024-128、130、129、131、127,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4年2月22日15时30分在本委9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水磨沟区东八家户街疆牧之家餐厅:本委受理王菊萍你方支付工资待遇争议一案,案号2024-97,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4年2月21日11时00分在本委8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昂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马富花你方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案号2024-87,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4年2月20日11时00分在本委8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厦门仁行智胜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付智颖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65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03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乐达通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孟娜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91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03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郑明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程金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80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803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健银座健身(西安)有限公司南长安街店: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4年3月7日9:30开庭审理申请人宋旭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时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姚廷永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159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29-8761013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淮安九鼎劳务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4年3月5日9时开庭审理申请人李智修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禾创聚(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4年3月4日10:30开庭审理申请人程倩雯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阳三行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洁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103民初143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贵阳三行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洁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租金9156元及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每日万分之四计算,以1526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1日计算至该租金付清之日止;以1526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1日计算至该租金付清之日止;以1526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1日计算至该租金付清之日止,以1526元为基数,从2021年10月1日计算至该租金付清之日止;以1526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1日计算至该租金付清之日止;以1526元为基数,从2022年4月1日计算至该租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洁其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元,由被告贵阳三行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邢台天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邢台天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熊伟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2802民初9436号民事裁定书,原告熊伟撤回对你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崔万生:关于隆化县金峰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崔万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732执恢140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崔万生名下在隆化县金峰矿业有限公司的8%股权、在隆化县鑫发矿业有限公司的8%股权、在隆化县三益矿业有限公司的8%股权。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河北省赤城县人民法院


  胡莉娟:本院受理申请人刘大柱、邓秋芳诉你申请变更监护人关系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老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梦霄:本院受理的四川中来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为四川中来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兴瑞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683执异6号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案件受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及相应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3日内,逾期不提交不影响案件的审查处理,并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王建军、冯毅:在本院执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蔚县支行与蔚县洪宇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蔚县利达珍珠岩加工厂、蔚县炳垣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王飞飞、张启忠、武相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王佃翠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追加武永成、王建军、郭占明、冯毅为案件被执行人,本院已审查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705执异6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视为送达。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深圳朗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黄远俊、黄培琳、邓雯等3人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3】3660号、深罗劳人仲案【2023】3662-3663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等仲裁文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3月4日14时30分在本委3号楼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曾文杰: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林钲淇与你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2】3013号)。根据申请人林钲淇的撤回仲裁申请,本委决定准许申请人林钲淇撤回其仲裁申请。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决定书(深罗劳人仲定【2023】676号),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株洲欢悦口腔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罗秀梅等4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株天劳人仲案字(2023)第784-787号)已审理终结,并进行终局裁决。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终局裁决结果如下:株洲欢悦口腔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4位申请人支付工资如下:罗秀梅7000元、董磊20590元、刘思佳6400元、郭紫瑶70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如不服本终局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该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终局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终局裁决。

  株洲市天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株洲积家建装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何忠明等28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株天劳人仲案字(2023)第839-841、844-845、848-858、860、862-864、866、870-872、874-875、1038-1039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1、株洲积家建装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28人支付工资数额如下:何忠明4494元、吴亚辉7000元、刘质斌3750元、刘正刚9227元、易建芝5600元、刘建军10540元、蒋胜武15557元、杨再用9237元、姚建伟11191元、邓国良4000元、袁武彪9676.14元、郭小满6667元、欧志华15652元、罗旺47792.6元、罗尧满13751.8元、夏金良14528元、刘武1750元、姜泽逸6000元、肖湘妍3080元、胡漫婷1930元、唐熠丞3070元、龙玉婷12546元、罗闺臣1500元、张瑞雪18916.79、唐璐12822元、罗巧5466元、谭国安4000元、姜战军8501元;2、株洲积家建装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2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下:胡漫婷2280元、龙玉婷50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株洲市天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株洲中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何敏等24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株天劳人仲案字(2023)第909-912、914-916、918-919、921-932、952、961、1025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1、确认贺慧与株洲中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2023年9月14日终止;2、株洲中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23人支付工资数额如下:何敏2422.5元、王艳8755.6元、李旺霞14739元、陈建华9163.5元、彭雄2176元、刘林芝6521元、宋志平11750.4元、杨阳2338.35元、唐林7015.05元、苏琼3168.97、汤泽峰9350元、杨焱钢7910.95元、杨延丽6853.55元、余龙7237.75元、刘艳飞16159元、贺慧6003.79元、张海燕31751.75元、马良31751.75元、文昭军3925.3元、夏双12441.45元、王敏4556元、粟玉春28445.25元、栾凤8533.3元;3、株洲中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向2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下:苏琼3925.86元、贺慧19259元;4、驳回申请人侯水泉的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株洲市天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州中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世贤):本委已受理谢立平诉你单位工伤赔偿争议案件(遵劳人仲案2023-【25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2月26日9时在遵化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就业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遵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遵化市花园公寓巨胜劳务服务队(经营者:赵国民):本委已受理向江陵诉你单位工伤赔偿案件(遵劳人仲案2023-【25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2月27日9时在遵化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就业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遵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向长清:原告白芳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1021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林勇斌:原告吴杰诉你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1民初52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恢685号 蚌埠市莱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李泉:申请人徐德成追加你/你单位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1781号 蚌埠市莱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李泉:申请人蒋建章追加你/你单位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1782号 蚌埠市莱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李泉:申请人孟令梅追加你/你单位为被执行人-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惠湾社管监字﹝2023﹞第4030号 惠州市艺美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我局接到薛琴投诉你公司拖欠工资共计15322元。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惠湾社管监字﹝2023﹞第3764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10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案件调处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春回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北京榜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飞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梁潇云、杨倩、陈进树等13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3】3634号等13宗)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一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12名申请人2023年05月01日至2023年9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308055.80元(个人数额详见附表);二、被申请人一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燕经济补偿金5000元、杨柳经济补偿金10000元及赵超泽经济补偿金12000元;三、驳回申请人谢婷婷全部仲裁请求。四、驳回其他12名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春回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北京榜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3】367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一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如下款项:1、2023年05月01日至2023年08月30日期间工资100000元;2、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7月31日期间提成工资166786元;3、2022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11日期间未休法定带薪年休假工资4597.72元;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8348.26元;5、律师费5000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04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无锡中誉东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高维伯等4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3】630-633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正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深宝劳人仲(航城)案【2023】630号仲裁裁决书正文第2页第13行“余斌”补正为“俞斌”;第3页第7行“余总”补正为“俞总”。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0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西美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超、万芬芬、朱玲丽、丁小春、曾哲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石岩)案【2023】990-994号)已办结,你为本案被申请人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一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刘超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26日工资55833.33元;五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人万芬芬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4日工资32000元;五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朱玲丽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工资43750元;五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人丁小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工资35000元;五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曾哲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26日工资55833.33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集富大厦B座劳动办201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恒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许梅州诉深圳恒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3832号),现依法向深圳恒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3月07日下午14时0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众军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曹端诉深圳市广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众军地基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4151号),现依法向陕西众军地基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3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佛山市宏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胡国文诉你们(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4185号),现依法向佛山市宏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3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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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达卓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胡文坚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福城)案【2023】319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深圳市旭达卓远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工资提成和律师费共计人民币53606.64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202号劳动管理大厦二楼2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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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乐维细胞再生医学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胡小冬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355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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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海顺:本委已受理深圳市安保医疗感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412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3月12日下午14:30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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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全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宋俊良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390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3月04日上午09:30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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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金悦:本委受理深圳市皇家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3255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应由其承担申请人为其补缴社会保险的个人缴交金额部分人民币6014.96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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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铝伦:本委受理深圳市皇家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325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应由其承担申请人为其补缴社会保险的个人缴交金额部分人民币6638.08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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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冬梅、文均:本院受理文荧蓉与你们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2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的(2023)辽0192民初4480号公告中“原告沈阳洪汇铨商贸有限公司诉辽宁华之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孔祥云”开庭公告中的原告“沈阳洪汇铨商贸有限公司”应为“沈阳宏声伟创商贸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