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法院采用“一站式”办案模式审结一起刑事案件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陈怡晨 陈诗若)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日前,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区首次采取“一站式”办案模式的刑事案件。

  该案件在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内的刑事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从立案到宣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了案件办理流程,提升了轻案、简案的办理效能。

  据了解,该起刑事案件在“一站式”办案模式下3天审结,公、检、法有序衔接,“侦、诉、审”全程提速,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按下“加速键”。立案前,依托“一站式”办案优势,提前知晓可能诉至法院的案件类型,跨前一步做好“侦、诉、审”衔接。开庭前,法院提前3天在中心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委托法律援助律师,第一时间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开庭当天,技术人员全程保障,法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并当庭宣判,庭审全程用时仅20分钟。庭后,被告人快速拿到刑事判决书,并由法院工作人员告知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规定,由驻中心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释明社区矫正的具体流程以及需注意的事项,提示被告人一旦脱逃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其实不只是审理地点的变更,更是司法理念的升级,通过对于轻微刑事案件采取‘一站式’审理方式,可以让我们去摸索这类案件的最优审理模式,实现用更少的司法资源办理更高品质、更高效率案件。”本案主审法官谭佳怡对“一站式”办案模式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下一步,普陀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侦、诉、审”一站式办案常态化,推动案件审理、物证调取、服务保障全流程再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