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协同培养青年法律人才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在深化大湾区合作的过程中,法律合作、教育合作是两大重要工程,前者为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后者有助于三地教育与科研资源流转,为新时代青年法律人才的培养积蓄力量。


  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要实务型、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

  粤港澳大湾区九大城市的一体化建设,其意义不仅在于整合资源优势、促进香港和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在于提升其在世界经济领域的竞争力。无论是哪一个层面,都需要大量优质法律人才的支撑,尤其是青年法律人才。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现代化的法学教育模式,重点培养实务型、复合型、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实施方案》对新时代法治人才的期许,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需求不谋而合。

  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政治制度和法治格局,面临法律适用、法律冲突等一系列结构性问题,需要培养熟悉三地法律制度的实务型人才;作为国内对外开放程度最高、市场经济最活跃、对外贸易占比最高的区域之一,大湾区对法律人才的国际化视野和涉外法律能力提出了更高需求。以深圳市为例,法律服务入选《深圳市高端紧缺人才开发目录》重点产业,其中涉外法律服务被认证为核心岗位,紧缺指数为9.6。依照《深圳律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到2025年,深圳开展涉外业务的律师将突破2500人,开展涉外业务的律所将突破300家。

  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涉及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具备跨学科研究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例如,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需要熟悉国际投资法和投资保护的国际法律人才;在跨境金融服务中,需要了解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和金融产品的法律人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要熟悉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和跨境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法律人才。

  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涉及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具备跨学科研究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例如,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需要熟悉国际投资法和投资保护的国际法律人才;在跨境金融服务中,需要了解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和金融产品的法律人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要熟悉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和跨境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法律人才。

  粤港澳大湾区本身的经济社会体制还在不断改革创新之中,各种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需要在体制机制层面创新或调适。尤其是正在进行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深圳,这方面的任务尤其艰巨,需要不断进行法律创新,人才支撑是其中的关键。


  二、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提供了丰富的法学教育资源

  粤港澳大湾区对新时代法律人才提出较高期许的同时,也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高校及研究机构、政府法治部门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为大湾区的法治教育提供了更广阔的法治视野和国际化平台。

  在高校方面,大湾区拥有众多国家一流甚至世界一流的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港澳地区有7所高校跻身世界500强,其中有5所高校名列世界前70位。已成立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联盟致力于实现法学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实施方案》也提出,探索通过学生互换、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学位互授等方式,加强省内法学院校与国际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国际化。

  作为制定和执行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法规的重要主体,政府法治部门也是推动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本身也储备了大量的法律人才。为激活这部分教育资源,除了内部的培训和交流外,可推动其积极参与高校法学人才的培养,以兼职导师、实践导师等身份,通过双师同堂、实务讲座、竞赛指导等形式,为学生提供法学研究的实践视角和实务支撑,将实践能力培养贯穿于法学教育全过程。

  在法律服务机构方面,大湾区地处全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一线,拥有与区位优势相匹配的高质量法律服务体系。例如,深圳积极推动涉外仲裁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涉外律师、涉外公证、涉外商事调解业务,涉外法律服务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法律服务机构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案例资源,可以提供前沿领域的最新法治动态;机构内的法律实务专家和律师可以参与法学教学和培训活动,分享实践经验、案例分析、文书写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通过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提高青年法律人才的职业竞争力;提供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的平台,培养青年法律人才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以高校为平台整合资源,服务青年法律人才培养

  在明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需求和法治教育资源之后,人才培养的机制创新成为关键。在这方面,不妨以高校为平台,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服务青年法律人才培养。

  高校在整合法律教育资源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平台作用,也最适宜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融合载体。首先,在高校内部积极搭建跨学科、跨院系的交流平台,推进法学与外语、金融、生物医药、国际贸易、人工智能等学科的交叉融合,强化科技创新、网络安全、生态文明、应急管理等领域法治人才培养。其次,高校可以联合法治工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举办法学本科特色班,设置法律硕士专门方向,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最后,高校可以对接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律服务领域专门人才的培养需求,参与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培训制度,内因外联,聚集优质师资,开展立法执法司法、社会治理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提供国际法、国别法、比较法、港澳法律制度等专题教育培训资源。

  在教育资源的整合过程中,高校与法律服务机构的衔接机制较为顺畅,但与法治工作部门目前还欠缺有效畅通的沟通机制。期待各级法学会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库的作用,打造共享共用的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平台,释放法治单位的教育资源,参与青年法律人才的培养。

  (作者为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