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民法典为视角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总结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即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绿色可持续发展等价值理念和制度规则高度契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贡献了重要的法治理念、制度基础,有利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我国立法、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全面发展,充分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完善发展。
  
  绿色环保,推动可持续发展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立绿色原则,充分体现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决心,也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明确确立绿色原则。同时,民法典物权编多处规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如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四十六条分别对业主行为、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等行为提出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要求。
  其次,民法典合同编多处根据绿色原则设计了具体规则,如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在规范合同履行原则时要求“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六百一十九条对标的物包装方式亦有环保要求。不仅如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第六百二十五条还增添了回收义务,以切实践行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最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增设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赔偿规则,如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皆属于创设性规定。
  
  以人为本,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民法典全方位、多角度地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例如,在制度设计上,民法典物权编增设土地经营权的相关规范,扩大农民土地经营途径,使集体土地使用收益最大化,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农民经济利益;合同编分则中新增保理合同的相关规范,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继承编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进一步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比如,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紧急情况下相关部门对被监护人的临时照料义务、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可同时并存、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的被继承人真实意思优先的原则等,都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民法典中的具体体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民法典第二十四条在规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与恢复时,将申请主体扩大到“有关组织”,而“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此外,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将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主体也扩大到“有关组织”,具体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妇联、残联、学校、医疗机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老年人组织等作为请求权主体可以更加有效地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一弱势群体,使其权利能多途径得到救济,也为这些组织从事人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已基本形成。在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民法典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法典不但在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而且在人格权编具体地界定个人信息的概念,并对个人信息的范围与类别、处理的原则与条件、主体的权利及相关部门的义务等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将个人信息保护落到了实处。
  
  鼓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这充分显示了党对科技、人才、创新的重视。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创新、促进科技发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与重要价值。知识产权规范的设计,有利于落实党的鼓励创新精神和优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
  虽然具体的知识产权规范由单行法另行规定,但是民法典对知识产权进行了权利宣示。如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界定了知识产权客体范围,物权编格外重视知识产权财产权的担保规则设计,合同编中对知识产权的归属、保护、转让、许可等作了规定,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侵权责任编增设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等。这些规则的制定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鼓励创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为民法典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提供根本遵循。
  民法典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会其中,如民法典第七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和第十条强调“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些规定前者将诚信原则写入法律规范,后者将传统的诚实守信、善良风俗作为基本原则贯穿民法典始终。再比如,民法典第三十五条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的规定与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设定、第一千零四十四条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到收养制度中。这些制度、规则设计皆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此外,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将“团结互助、公平合理”作为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第九百七十九条至九百八十四条关于无因管理制度的设计,体现了立法鼓励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体现了我国传统“以和为贵”“三思而后行”的理念,有益于社会和谐稳定;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关于好意同乘责任承担规则的设计,体现了立法对良善的呵护、对善意的维护;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在规范饲养动物应履行义务时明确将“尊重社会公德”作为法律规范。由此可见,民法典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基础上,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和鼓励民事行为守法弘德,实现传统文化与法治精神的有机结合。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度融入民事活动中,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在民事行为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