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管住“隐藏的眼睛”
——解读《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12月14日,湖南省株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决定:《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被媒体誉为全国首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地方性法规。
大数据号称“网络时代的科学读心术”。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保护个人隐私显得越来越重要,也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但相比个人信息应用方面的大踏步前进,隐私保护目前只有一些抽象的法律原则性条款。作为全国首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地方性法规,“株洲方案”出台背后也有更多的考量、更多的艰辛。
隐私保护刻不容缓
法规的制定,是现实需要,刻不容缓,这从近几年湖南省发生的两个案例可以管窥一二:
——2023年,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举报,当地某单位未落实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导致服务器被病毒入侵,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2021年5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发生一起精神病患者在某小学附近持刀砍死砍伤学生事件,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案发现场视频发给亲戚朋友,泄露视频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可以看到,随着系统建设与应用的不断深入,视频图像信息安全、数据保护、公民隐私保护等方面存在隐患。”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目前上位法对如何规范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没有详细规定,为了加强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需要地方立法进行补充完善。
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株洲市公安局于2021年开始调研,聚焦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起草制定政府规章。但在起草过程中发现,公共安全管理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事项,超越政府规章权限,需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不仅如此,通过立法整合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资源,还将有效满足社会治安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需要。
立法破解“四大难题”
在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主导下,市公安局成立起草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反复研究和完善,提出了法规要解决的“问题清单”——
公共安全法治化。目前,对于哪些主体需要建设,哪些范围可以建设,哪些地方不能安装,如何使用,如何维护等问题尚无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需要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建立大安全大应急体系。
保护隐私制度化。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均大量建设安装了摄像头,但建设安装的标准、范围不统一,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在该私密空间内非法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
服务群众规范化。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阅,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便民服务,但由于没有规范的条件和程序,哪些人可以查、哪些人不可以查,哪些情形可以查、哪些情形不可以查,都是公安机关自由把握,容易引起部分群众不满意,甚至造成执法不公平。
提升效能智慧化。目前,株洲全市已经建有信息平台的部门和将来有使用需求的部门主要有公安、城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各个平台之间没有完全连通,数据不能共享。同时全市还有不少安装摄像头的需求,如果不加以统筹和规范,容易造成无序建设、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
三次审议凝聚最大共识
“我倾向于详细列举,让人民群众知晓涉及公共安全的摄像头建设范围,更有利于保护公民权利。”
“在案件高发区,应当从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实现法规保护公共安全功能。”
“本法规主要内容是规范摄像头的管理和使用等行为,并非为了要安装多少摄像头,应当建设的范围不是本法规调整的初衷,不必将其过于细化。”
……
这是今年6月,首次立法协商会上,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针对法规有关条款热烈讨论的场景。
该立法项目历经立项、起草、审议前调研,常委会三次审议等阶段。每次审议前后,修改工作专班将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凝聚最大共识。
“走出去”听群众呼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9个组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部分人大代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请进来”开展头脑风暴。召开座谈会30余场次,300余人参加,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建议。
开展问卷调查。株洲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共17291人参加,97.2%的公众认为,通过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规划、管理是有必要的,对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借助“外脑”智慧。工作组赴北京大学等高校法学院咨询专家意见,组织立法专班召开集中改稿会17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立法协商座谈会,就草案中的主要问题与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修改。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修改期间,共收集意见建议533条,其中采纳、部分采纳420条,采纳率78.8%。改稿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在立法中得到充分体现,无法采纳的建议,将逐一向建议人说明原因。回首这个过程,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一步一个脚印,生动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单位:株洲市公安局图像侦查支队图像建设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