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李增高)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在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玛纳斯县素来就有“天山金凤凰·碧玉玛纳斯”的美誉,位于北城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21000余平方米的文化广场是不少群众休闲娱乐的首选地。玛纳斯县利用该广场人流量大、人员聚集的特点,将玛纳斯县的凤凰文化与法治文化相融合,依托原有文化广场设计和建设,添加了法治漫画、法治石刻、法治廊道等法治元素,打造了集娱乐、休闲、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法治文化广场。通过法治文艺演出、集中宣传、法治剪纸展、法治有奖竞猜等群众喜爱的方式寓教于乐,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教育。
在法治文化广场的法治漫画廊中,共有28组法治漫画,内容包括法治成语典故、热点法律常识、反诈信息等。在民法典宣传长廊中,共设置了21块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展板,以“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为主题,分篇进行解读。同时将民法典中的几大亮点以普法课堂的形式进行释法宣传。
玛纳斯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玛纳斯县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正是将法治元素、法治基因深刻融入人民生活中,构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治文化圈,为拓宽广大群众学法渠道提供丰富载体。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6场次的集中宣传活动和为期百天的法治夜市活动。下一步,玛纳斯县将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的普法宣传教育作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助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