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阮明君(公民身份号码:411522199808056917):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101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7259元,从2021年11月暂算至2023年11月按照年利率3.45%计算至本金还清时止;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45450元,从2021年11月暂算至2023年11月按照约定每天0.06%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本案产生的代理费6000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杨婢冷:本院受理原告王正明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4民初42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予原告王正明与被告杨婢冷离婚。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王正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周剑峰:本院受理原告郑斯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4民初 44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予原告郑斯引与被告周剑峰离婚。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郑斯引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陈彩梅、王运强:本院受理原告刘辰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定于2024年2月1日15时10分在本院第12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胡云江:本院受理的(2023)川1322民初 3979 号原告福建易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在营山县老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魏燚、魏兴超:原告雷仕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5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魏燚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雷仕伟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借款付清时止,扣除被告魏燚已支付的利息16000元);二、驳回原告雷仕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天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小玉诉你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光劳人仲(马田)案[2023]1289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睿志文体产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谢维广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新湖)案[2023]1132号)已办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仲裁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新湖派出庭领取(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新湖街道执法队办公楼一楼,电话:0755-88217553),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正晟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何雅馨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新湖)案[2023]1142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月22日14时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新湖派出庭开庭审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新湖街道执法队办公楼一楼,电话:0755-88217553)。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陈和田:原告王晓芳与你、邵云霞、郑忠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第三人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温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04民初5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西安拓扬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马晓静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等争议案,经本委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等,均无人签收,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审理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宝鸡市清姜路28号渭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渭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311室),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30日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为答辩期,本委定于2024年1月15日8时5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宝鸡市渭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刘能斌:原告温州市博盛达鞋材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和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月25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江苏培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靳柱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39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包成义:本院受理原告黄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月18日9时在本院大龙园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市通泰光电有限公司、庄少伟:本院在执行(2020)皖0304 执恢4号申请执行人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通泰光电有限公司、庄少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庄永凛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皖0304执异9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中止对被执行人庄少伟名下坐落于广东省深圳市布吉镇大凤村商铺第一层(西)(产权证号6000003627)房产的共有份额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 30日视为送达。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上海福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黄云飞、安徽海利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申请人明光市奇美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海利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海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能履行(2023)皖03民终881号确定的债务,申请人奇美公司提出追加上海福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黄云飞为(2023)皖0304执1553号一案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皖0304执异77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赵志红: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王开诚与你方及威海华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由宋英华担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依据《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如需本案仲裁员回避,请按仲裁规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申请。本案于2024年1月11日14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审理,届时将依法缺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梁燕萍:本院受理原告胡玉萍与被告梁燕萍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3)桂0703民初4556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6日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曹宏:本院受理(2023)桂0722民初3260号原告杨树河、邹传德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4年1月23日1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徐来君:本院受理安徽睿思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4民初1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景义伟、张振涛、柏进、于春英、李莹莹、济南滨特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蚌埠依爱消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 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 皖0304执异82号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宋云飞:本院受理原告张秀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冀 0505 民初 106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黄长建:本院受理原告任县鹏利机械厂与被告黄长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冀0505民初 11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邢湾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唐志伟、迁安市杨店子街道万汇洗车店:本院受理原告张成龙诉你、赵丽红、付雨、付宝军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2)冀 0283民初 53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韩东海:本院受理王计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景和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李连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志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229民初52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亭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杨占良:本院受理原告郑永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224民初40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于2024年1月16日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柏各庄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