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调解为民解忧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张程玉) “感谢昌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谢谢你们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近日,一面写着“接待热情敢担当,暖至人心有作为”的锦旗送到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此前,当事人董某因不服昌平交通支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曾到昌平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考虑到董某的实际困难,行政复议一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与昌平交通支队充分沟通协调,通过调解方式引导双方达成共识,确保行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行政复议调解的各项工作部署,昌平区司法局以道路交通处罚类案件作为试点,与昌平交通支队建立了“一揽子”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切实发挥能动复议作用。

  在案件受理阶段,昌平区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向当事人做好诉求沟通、法理辨析、情绪疏导,积极引导当事人参加调解,协调交通支队找准矛盾症结,采取因势利导、便捷灵活的方式方法解决行政争议,积极促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充分发挥能动复议作用,增强前端化解能力,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对于在案件受理环节,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昌平区司法局及时对接交通支队开展自查自纠,在找准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分类施策,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管理,切实转变观念,形成注重运用调解方式推进复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昌平区司法局将持续推进与全区各行政单位间的沟通协作,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品牌建设、金牌调解员培育、典型经验选树等工作的合作力度,引导更多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调解方式实质解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