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苗付武、吴春丽、贾修东: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197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玉法、沈红艳、河北和润纺织有限公司、赵玉林、赵子坤、王阳、王双群: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185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旭光、张志超、张志杰、: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202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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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俊英、鄢贺楠、缪振杰、邯郸市永杰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缪振相、缪振魁: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204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建发、韩小星、邯郸市闽裕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182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郭保平、滑兰英、郭松、张明彦: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196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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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莉莉、候晓猛、邯郸市天利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李海平、连小龙、杨硕齐: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177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郝建伟、邯郸市汉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郝京昌、王振波: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173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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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献德、郭秀银、郭刚峰、孟秀菊、河北金广源集团有限公司、贺海山、靳晓秀、张素娟、江运昌、韩铭海、门振宇: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4191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12月30日10时-2023年12月3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1、被执行人周口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北侧山水郡府6号楼2单元708、908号房屋开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高雨、李雪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融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8民初1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北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张家奎、广州博天陆邦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522 民初6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腾飞:本院在办理黑龙江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腾飞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刘振峰:本院受理原告张书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冀 0403民初36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毅:本院受理原告大石桥市永盛铜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882民初6154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 刘毅给付原告货款 1315416元;被告以678216 元为基数,自2021 年12月 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息一分计算利息;被告以 637200 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 LPR 四倍计算利息。上述给付义务,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履行完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博洛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孔千明、山西仁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磊昌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2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从台区人民法院


  任永恒:本院受理原告张希礼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冀0403民初2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任永恒:本院受理原告郭美丽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冀0403民初29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日照市益中益物流有限公司、杜换桥、杨志强、邯郸恒邦运输有限公司:原告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原告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不服本院(2023)冀0403民初256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继朋:本院受理杨春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 0882民初6420号裁定书(驳回杨春余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博洛铺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叶磊:本院受理杨松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48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的第3日9时30分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郭才森:本院受理原告太康县米豆记粮油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 1627 民初 55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张陇东:本院受理原告石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月 16 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朱小牛:本院对原告葛黎明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冀 0505 民初 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檀立辉、吴云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诉被告檀立辉、吴云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我院邢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刘麒、刘翠芳:本院受理原告米宝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1月19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快。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达朋飞:本院受理陈现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505民初12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孟现中、南丽丽:本院受理原告邢台迅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3) 冀0505民初 9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李洪仁:本院受理原告艾会满诉你、苗小军、王梦义、李方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