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黔东革命根据地的法制探索

  贵州是中国革命的圣地、福地。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调研时指出,当年长征时,红军在贵州活动时间最长、活动范围最广,为我们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黔东革命根据地,是在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完全丧失、红三军被迫转战湘鄂川黔边区背景下开创的一块革命根据地,也是我们党在云贵高原开辟的第一块革命根据地。这块独立完整的根据地在云贵地区播下了革命的火种,实现了红六军团和红三军的胜利会师,孕育了红二方面军的诞生,为开辟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创造了条件,有力策应了中央红军的战略转移。

  黔东革命根据地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党领导各级苏维埃政权开始了局部执政的艰辛探索,特别是在法制建设方面积累了既有其他革命根据地的共同经验,又有黔东革命根据地独有的宝贵历史经验。

  在民主政权法制建设方面的探索。早在1934年6月,红三军政治部就翻印了《苏维埃建设》作为政治教材,内容包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土地法和劳动法。枫香溪会议后,湘鄂川黔革命军事委员会、红三军又先后印发了《农民协会的纲领及章程草案》、《革命军事委员会政治纲领及组织方法》、《乡苏维埃》和贫民团等政权组织文件。黔东苏区政权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苏维埃政府,乡一级政权建立苏维埃政府,《乡苏维埃》对苏维埃的涵义、职能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另一种是革命委员会,区一级和特区政权建立革命委员会,按照《革命军事委员会政治纲领及组织方法》行使职权,即领导工人、农民、士兵开展分田分粮,取消捐税、扛债,增加工资,保护工农集会、言论出版和宗教自由等。在区、乡革命政权逐步建立、群众广泛发动组织起来的基础上,7月2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鄂川黔边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在沿河县召开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宣布成立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标志着黔东革命根据地的形成。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是黔东苏区的最高权力机关,它与区、乡苏维埃政权构成了苏区完整的政权系统,同时建立起一套精干高效的国家机关体系,特别是为了促进苏维埃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保卫各项建设事业顺利进行,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作出《关于肃反问题决议》,决定成立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司法机关的职责。根据《关于肃反问题决议》,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立即开始了司法机关系统的组建和司法业务的开展:在驻地设立了监房,收监从各级政府送来的犯罪嫌疑人;组织专门的审判队伍,审判实行二审终审制,一般轻的案件,初审即定,重大案件必须报经特区革命委员会终审;重视证据,每审一案都要求人证物证齐全并经现场勘察;召开的公审、公判大会在社会中影响很大,起到了宣传组织群众、震慑和打击敌人的作用。

  在经济社会法制建设方面的探索。为了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保证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党领导广大黔东人民积极进行经济社会建设,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使黔东苏区的各项经济社会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是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定通过了《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规定“所有被没收的土地经过乡工农代表会议立即由贫农与中农实行分配,雇农苦力劳动者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得土地权”。对重点优待对象进行了政策倾斜,《优待红军及其家属条例》规定“分给红军战士以好的田地”,《农村工人保护条例》规定“革命前的雇工均须分给以好的土地,并分给以耕牛、耕具”。由于土地法的贯彻实施,改变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苏区人民作了土地的主人,激发了极大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其次是制定财经制度和纪律。黔东特区统一财政收支,要求各单位每月要有预算和决算报告上级,上级要下达下月财政预算,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确定“统一的累进税,废除国民党军阀政府一切田赋、丁粮、厘金、苛捐杂税等”。同时严肃财经纪律,《革命军事委员会政治纲领及组织方法》规定“不准抢掠工人农民的财产,犯者处死刑;不准侵吞公款,犯者重罪;不准派工人农民的款,不准征收粮食油盐”。这些财税政策和纪律的实施,有效发展了苏区经济,保障了财政供给,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达到了休养民力的目的。第三是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制定公布了《农村工人保护条例》,共九章四十四款,对工人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女工、青工特殊照顾,安全与卫生条件,工会与劳动保护都作了具体规定,比如要求工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4天,每年有半月休假,工人工资较革命前须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等,条例还指出工会的职责是“保护一切雇佣工人的利益,努力改善一切工人经济文化条件”。黔东革命委员会专门成立劳工部推动《农村工人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民族团结法制建设方面的探索。黔东革命根据地是一个多民族杂居区,居住着汉族、苗族、土家族等20多个民族,少数民族所占比例大,且各有其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文化习俗。在苏区的创建过程中,湘鄂西中央分局和红三军自始至终把民族工作作为苏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提出联合苗族群众,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土司等的压迫;用苗族自己的语言文字,发展苗族的文化;建立苗族与汉族工农群众的亲密关系,消除一切民族的界限和嫌隙;居住在苏区的苗家工农群众,完全享有苏维埃公民的一切权利等。《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颁布后在根据地各级苏维埃政府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实施,少数民族人民获得了解放。在政治上,一部分苗族、土家族青年被吸收为中共党员,成为少数民族中的先进分子;在经济上,通过土地革命,苗族贫苦农民收回了自己开垦的土地,第一次成为土地的主人,生活上有了明显改善;在文化上,少数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关于苗族问题的决议》,为党开创和拓展黔东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地提供了政策法律依据,使得千百年来受压迫剥削的少数民族获得翻身解放,在黔东内外的广大地区和所有民族中产生深远的影响,给各族人民带来了新的大团结,这一伟大实践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作者单位:北京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