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李昆:本委受理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3】304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楼二楼仲裁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茂荣:本委受理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3】324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为其垫付的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人民币31126.48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91号公共就业服务大楼二楼仲裁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今日甜餐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少栩诉你们(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63号),因无法联系你们(单位),现向今日甜餐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依法公告送达深宝劳人仲(西乡)裁【2023】558号非终局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藏城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郭福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3】366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1月10日上午09:30在大浪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D栋201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楠烨音乐主题餐饮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蒋伟诉你们(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3949号),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1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播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邓渊波诉广州播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广州播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3】224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广州播甲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27日工资人民币120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东莞市朝东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朝东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南昌创果果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滕晓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344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变更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01月10日下午14:30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朝东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市朝东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滕晓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344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1月10日下午14:30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宝能物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汕头市宝能物流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南通宝时物流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烟台宝能物流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成都宝时物流有限公司(第六被申请人)、沈阳宝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八被申请人)、天津宝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九被申请人)、长沙宝能物流有限公司(第十被申请人)、天津宝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第十一被申请人)、长沙宝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二被申请人)、昆明宝能物流有限公司(第十三被申请人)、重庆宝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四被申请人)、天津渤海名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五被申请人)、南京宝能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第十七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刘晓康诉你及深圳市宝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贵州宝能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第七被申请人)、宝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六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479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合计人民币167784.27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莫悔:本委受理深圳市勤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5533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为其垫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人民币9360.55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南火山人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曹超胜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426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0月9日至2023年3月9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合计人民币176932.8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覃祖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122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月14日9时30分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晶晶(第三人)、侯晓寒(第三人):本委已受理李明亮诉深圳新美装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864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月6日9时30分在第五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嘉特纳幕墙(上海)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孙景娥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510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决定事项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涂春霞:本委受理的你诉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劳人仲案【2023】7392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灵感涌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朱文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970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月10日15时在第八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浙0182民初3614号 阮蓓书:本院受理童向春与阮蓓书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童向春诉请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9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决定由彭双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朱玲君、李巧生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3月1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史明磊:原告刘彬鑫诉烟台市盛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刘怀洋、史宪池与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鲁0682民初6170号。原告诉求为:1、确认烟台市盛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原名称:烟台市金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落款日期2014年1月23日署名史明磊、刘彬鑫的《烟台市金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决议》、《烟台市金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非法无效;2、确认烟台市盛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原名称:烟台市金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2019年8月22日、2020年4月22日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资料非法无效;3、确认第三人恶意串通先后提供虚假资料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原告是烟台市盛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原名称:烟台市金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唯一合法股东,判令被告、第三人返还原告股权(价值100万元);4、诉讼费判由第三人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即2024年1月9日9时在第二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答辩,视为你放弃抗辩权,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武进区湖塘洛冰汽车美容店(经营者:王欢):你单位职工张正杰(身份证号码:342423200302115675)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3年10月31日作出恢复工伤认定的通知:《工伤认定恢复通知书》(苏0412工复[2023]51号),2023年11月06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3]3584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笃行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李洪战以其本人在工作时受伤为由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并作出如下决定:李洪战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因我局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3]湘工伤认字12250号)被拒收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醴陵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鲁0681民特18号 秦桂芳:本院于2023年11月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秦东海申请宣告秦桂芳失踪一案。申请人秦东海称,秦桂芳于2009年3月23日走失至今未归。下落不明人秦桂芳应当自公告之日期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秦桂芳将被宣告失踪。凡知下落不明人秦桂芳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下落不明人秦桂芳情况,向本院报告。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邢来福:原告邱旭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182民初29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147639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53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牛松:本委受理的你诉深圳市大鸿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劳人仲案【2023】8430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2023 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 558.62 元。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海军诉你及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2127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01月11日9时在第五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建华:原告于海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3466元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0113民初11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孟宪涛:原告刘陪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68000元及利息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0113民初8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刘慧、张电宇:原告芦桂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4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倪嘉忆:本会受理申请人威海新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你之间(2022)威仲字第0338号合同纠纷案,由万守东担任独任仲裁员审理。定于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在本会对本案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朱高星:本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靳建荣、任转芳与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2023天仲受字第133号),依据《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该案由首席仲裁员曲涛与仲裁员王林鹤、柴君组成本案仲裁庭,并于2023年12月21日15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市政务中心2号楼7楼。
天水仲裁委员会
童鑫:我会受理的(2023)威仲字第5003号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与你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吴红晶担任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在本会第二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吴滔: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中科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你追偿权纠纷案已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皖0304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尤港河:原告赵杰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1民初4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吴海峰:原告雷小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7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刘善勇、苏鹏艳:原告黄世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浙0304民5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吴庆辉:原告陈财慧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04民56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潘秀娟:原告陈财慧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04民5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烽鸟出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4年1月22日9时开庭审理申请人张飞扩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仕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与雷鹏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3]第878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610591。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陈峻兵:原告温州市天逸贸易有限公司、李桂兰诉你挂靠经营和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4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李鹏、李建强:本院受理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李伟、李鹏、李建强、王安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02民再1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商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4年1月10日9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张佳、周科伟、贾立群、苏小敏、张西文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3号海星大楼东侧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青岛恒天睿信家族办公室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4年1月15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刘瑛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杨文丰:原告谢孟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1民初7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胡鹏飞:原告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04民3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厦门市震鑫工贸有限公司、蔡贤滨:原告瑞安市双龙经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浙0381民初9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万泰印刷机械经营部:原告瑞安市星威达印刷机械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8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毕索妮(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俪玛商业经营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本委定于2024年1月24日9:30开庭审理申请人谈雷雷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218908,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