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访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崔亚东
高质量服务上海法治实践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访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崔亚东
9月26日至27日,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举行。会议强调,新征程上做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要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特长和优势,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持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上海市法学会积极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坚持高质量推动制度落实,高层次规划服务范围,高规格探索提质扩面,高效率开展法治服务,在服务保障上海“五个中心”和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崔亚东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就上海市法学会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落实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色和法学会特色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进行全面介绍时说:“上海市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上海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文件要求,按照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积极开展符合法学会特点和工作规律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打造成上海市法学会服务上海法治实践的精品项目。”
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融入上海依法治市体系
记者:上海市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有哪些基础和优势?
崔亚东:上海市经过多年实践和积累,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依法治市工作体系,包括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工作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制度、重大决策智库咨询制度等。
经过数年发展,上海市法学会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近年来,已分别建立了“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在库191人),“上海法学法律专家库”(首批30人),“上海法学法律专家顾问团”(首批26人),出版“涉外法治人才名录”(139人)。2022年8月,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法律适用分歧发现研判工作机制,就类案适法不统一问题,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提高研判质量,以推进类案裁判规则、思路和方法的形成及完善。这些机制、制度均为法学会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良好的实践基础。此外,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在人才培养、平台搭建、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社会服务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贡献智慧,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成为推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重要平台。
当前,上海市法学会已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融入上海依法治市体系共同推进,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成为上海依法治市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创新建立“一项目一‘首席’”运行模式
记者:上海市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有哪些特色和创新?
崔亚东:在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融入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系统工程一体推进后,我们以此为抓手,创新建立了“一项目一‘首席’”工作运行模式。首先,将已经建立的各类法治专家库、人才库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重要来源。其次,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既可以依托上海依法治市机制下各类已有咨询服务体系自主承接相关部门委托项目,领衔组建工作团队,开展咨询服务,也可以参加市法学会受党委、人大、政府等机关委托或交办的任务,组织开展咨询活动。最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项目团队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向上海市法学会申报,通过审核确认后,将该项目团队负责人明确为项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同时,在“一项目一‘首席’”模式下,我们主要负责中立的立项评估、专业支持等工作。项目咨询工作的具体事项由委托单位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协商确定,并报法学会审核确认立项。我们根据项目的需求提供相关支持,包括“立项”前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选定工作等。项目结项后,法学会将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颁发项目证书,列明“首席”专家和团队成员,并致函“首席”专家所在单位。
记者:上海市法学会和各区法学会“首席”制度如何保障运行?
崔亚东:为了更好服务上海法治建设,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上海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其中,根据上海法治建设实际,我们在中国法学会确定的“四个重大”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出重大制度供给、重大类案适用法律分析两个功能,并基于此,注重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专业性、权威性优势,把力量主要集中在解决疑难复杂重大问题上。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项目分两级进行管理,市法学会在全市范围统筹专家资源,每年确认若干市级项目。各区法学会可设立区级项目。
在市级项目上,我们更侧重于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重大制度供给和重大类案适用法律分析的作用,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积极参与立法与行政决策、法律适用环节。同时,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研究会、区法学会的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各研究会和区法学会重大项目可以申报市法学会立项,市法学会审核确认后纳入市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项目管理。鼓励各研究会加强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典型案例的研究,从典型案例中总结提炼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重要观点、重要论证,并转化为科学对策建议,形成决策咨询建议,更加有力地服务依法决策、依法施策。
各区法学会建立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并根据实际确定项目。每个区法学会每年一般可设立1-2个区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项目,以提供专家支持和专业评估为主,有条件的可提供经费支持。各研究会和区法学会如项目有需要,可报市法学会对项目所需法学法律专家进行匹配,以提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服务的精准性。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目前,上海市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取得了哪些成效?
崔亚东:自推行以来,上海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围绕“四个重大”及重大制度供给和重大类案适用法律分析,在推动矛盾纠纷个案化解的法律咨询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例如,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刘晓红教授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牵头成立专家团队,为水资源管理协同立法提供法律咨询,积极服务绿色生态的长三角示范区建设;闵行区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并成功化解因拆迁问题引发的十余年信访积案;上海市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会长郭俊秀指导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司法机构妥善处理该案提供了专业支持等。
上海市法学会“立法研究工作室”承担着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重点项目的平行起草、有关法律立法后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近年来,立法研究工作室的重大制度供给功能愈发凸显,已圆满完成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领衔的《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专家建议稿起草任务,同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等多部国家和地方立法开展研讨论证,提出完善建议。
此外,依托与上海市高院、上海市律协建立的法律适用分歧发现研判工作机制,我们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涉及私募基金清算的纠纷案件、一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两类法律适用分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供了有效助力。
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走深走实
记者:请您结合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谈一谈上海市法学会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崔亚东: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召开之前,上海市法学会承担并初步完成了中国法学会委托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课题研究任务。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我们组建课题组,在广西、陕西、江西及上海相关单位深入调研20余次,形成了关于中国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创新的课题报告。报告分析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立的背景、过程和成效,阐述了其建立的重要意义,并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建议。通过调研和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我们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此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精神,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平安上海、法治上海的大局中去谋划推进,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走深走实。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法学会人才库建设工作,保持人才库质量和活力,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通过组织上海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培训、开展2023年度“首席”优秀咨询案例评选活动等,推动上海各研究会、区法学会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行稳致远,我们还将继续加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规律的研究,积极推动制度机制创新,建立保障机制,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在法治轨道上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