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赵婧:用心用情如我在诉 柔情守护千家万户
“古语云:‘天下之本在家’。”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赵俊平看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2022年5月31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共同成立该市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家事少年审判工作室——“赵婧工作室”。获此殊荣的法官,就是先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区优秀法官”、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家事少年审判团队负责人赵婧。
谈起赵婧,赵俊平如此评价道:“赵婧法官深耕家事审判十四年,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是‘如我在诉’要求的深刻践行者。”
家暴受害者的“娘家人”
2020年3月,新城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申请——申请人包女士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来,包女士与前夫离婚数月后,前夫贺某某仍以看望孩子为由,恶意留在包女士家中拒绝离开,甚至还打砸家具,言语威胁包女士及其家人,逼迫包女士与其复婚。由于当时疫情较为严重,为了躲避前夫的骚扰和威胁,无处可去的包女士只能把车开到偏远郊区,带着七岁的儿子和母亲蜗居在自家汽车里。彼时呼和浩特市的最高气温未超过10摄氏度,包女士和家人挤在车里住了7天,走投无路才找到了法院。
“当时,我们专门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开设了绿色通道,申请人不需要通过立案大厅立案,找到法官就可以直接立案。”赵婧说。
尽管当时疫情形势严峻,但想到包女士一家人正在经历苦痛和煎熬,赵婧感同身受。于是她在收到包女士的申请后,马上立案并及时完成相关审查工作,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是呼和浩特市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接到申请人申请到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赵婧仅仅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贺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分手暴力’,其行为导致包女士及其亲友长期处于不安全的状态。此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十分紧迫且尤为必要。”赵婧告诉记者,“为了保护包女士和家人免受暴力伤害,我们在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中明确禁止被申请人贺某某骚扰、跟踪、接触包女士及其近亲属,同时还责令贺某某搬离包女士的住所。”
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赵婧仍然放心不下,她前后三次回访包女士一家,了解他们后续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
“当她告诉我,他们一家人已经顺利搬回家中,前夫再也没对她实施暴力行为,我真是打心底里觉得高兴。”赵婧说。
在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不久,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参与该条例的专家论证环节时,赵婧提出将“分手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的建议被成功采纳,成为该条例的重要亮点之一。
自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至今,赵婧共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61份,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护,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发挥出“护身符”的作用。
歧途少年的知心阿姨
“赵阿姨,我决定继续上学了。”国庆假期结束不久,赵婧就收到一个少年发来的信息。
在两年前,这位少年曾参与了一个抢劫案件。案件诉至法院后,赵婧带领团队对少年进行了多轮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在赵婧引导教诲下,少年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退赔财物,也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了尽量降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帮助他们回归社会,赵婧还向这位少年在内的几名未成年被告人送达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告知书》。
案件虽然被顺利解决了,赵婧的工作却没有结束。原来,涉案少年一直被愧疚感笼罩,觉得自己无颜面对父母,前不久又因为无法很好融入学校生活而产生了退学想法。
“我害怕他真的退学不念了,前几天还给他打了两三个小时电话反复开导他,幸好他想通了。”赵婧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交流,已经保持了两年之久。
对于每一个走上歧途的孩子,赵婧都秉持刚柔并济的原则,扮演着“严母”和“慈母”的双重角色。“既要疾言厉色、威严庄重,又要耐心开导、和风细雨,为歧途少年们点亮灯塔,让他们得以迷途知返,重新起航。”赵婧说。
在她看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做到准确定罪和恰当量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和帮扶跟踪工作。要耐心细致地交流,关注他们内心的想法,引导他们悔过自新,不再重蹈覆辙。
赵婧坦言,其实花在这些孩子身上的精力比自家孩子还多。少年的父亲也十分感慨,“我们有时候和孩子沟通不顺畅,就来求助赵法官,这么多年了,孩子就听法院赵阿姨的。”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在少年刑事审判案件中,很多涉案未成年人都曾受到过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由于缺乏关爱、监护失管、学习失教,在判断力不足和自制力较弱的年龄阶段走上了歧途。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为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赵婧已经发出17份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并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7份家庭教育令,还发出11份依法带娃保证书,努力为少年儿童营造幸福和谐的家庭环境,为祖国花朵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除了法官的本职工作,赵婧作为呼和浩特市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组建了新城区人民法院青年讲师团,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赵婧带领团队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特殊情感需求,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目前已开展50余次。
随着活动影响力的增加,普法讲师团的队伍不断扩大,法院其他部门的法官纷纷加入。如今,“普法进校园”活动成为新城区人民法院助力法治建设的靓丽品牌。
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遗产分割……每天围绕着家长里短的“琐事”打转,是赵婧的生活日常。
面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赵婧认真履行家事调查的责任,长期关注父母双方的家庭环境,为孩子选择出成长的“最优解”,让孩子最大程度拥有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面对见不到女儿的爸爸,赵婧不厌其烦,一遍遍联系兄弟法院,帮助当事人找到前妻藏起来的女儿,让孩子和爸爸得以相见。
面对身患重病、缺乏经济收入的当事人,赵婧疫情期间突破重重阻碍上门服务,及时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认定,帮助贫困的当事人家庭顺利完成房产交易,让当事人得以维系正常生活和治疗。
“多花一些时间,多打一通电话,多跑一次腿,这些事对于法官工作而言都是很小的事,但对于当事人来说真是天大的事情。”赵婧说。
很多人对于家事审判工作存在一种偏见,认为婚姻家庭案件解决的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体现不出专业水平,因此很多法官都不愿意从事家事审判工作。有次工作交流会上,当赵婧被问到为何一直坚守在家事审判领域时,她坦率答道,“愿意做这个事的人很少,如果我也不做,那人就更少了。”
其实,家事案件的特性与普通财产争议案件截然不同,比起普通财产纠纷类案件,家事案件需要调整的是亲属关系和身份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和血缘基础上的事实关系,审理家事案件是集解析情感、疏导情绪、划分财产为一体的系统性工作,不能套用处理财产关系纠纷的观念和方法。
赵婧告诉记者,面对这样复杂的一个问题,如果不能有效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冲突纠纷,一纸判决不仅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甚至还可能会激化矛盾,造成不可挽回的惨痛后果,这不仅给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官带来风险,也给他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些工作总要有人去做,没有人做,我来做。”在赵婧眼中,每一个案子都不是“小案子”,每一个案子也都不是“别人的案子”,对于当事人,她总有操不完的心,生病的幼童、迷途的少年、遭受暴力的妇女、困难的老人,都是她挂在心上的人。对于这些弱势群体,赵婧想成为那个给予他们底气的人。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为了实现裁判效力辅助情感修复的目的,她把更多的工作做在了法庭之外,做在家事纠纷的诉前和判后两个延伸环节里,力求为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找寻最佳答案,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法官是可以帮助到很多人的职业,是可以改变他人人生的职业。”这句话常被赵婧挂在嘴边。于她而言,法槌敲下的瞬间并非工作完结的时刻,只有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被实打实地化解,当事人的急难愁盼被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有效地维护,才是她给工作画上句号的时刻。
“衡量工作成果的标准,并不是简单的结案数量,而是是否真正给人民群众带来幸福。”在赵婧看来,家事法官的身份让她成长,也是家事法官的身份让她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未来,她还会继续在为他人创造幸福的路上,不断收获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