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法院多措并举攻坚“执行难”

高效化 精准化 智慧化


  “终于拿到房产证了,为法院的执行工作点赞!”日前,一位多年前在鄂尔多斯市某小区购买了住宅的业主激动地说。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解决了一起抵押房产被出售的执行案件,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化解被执行人债务的同时,为购买案涉房屋的37户百姓解决了“办证难”问题,取得了办理“一案”、解决“两案”的良好成效,赢得了案涉企业和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执行工作是司法案件办理程序的关键一环,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在执行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助力实现高效执行、精准执行、智慧执行,努力促使执行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据介绍,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182件,结案23676件,执结率为90.43%。在今年6月开展的“府院联动、双为双解”集中执行行动中,鄂尔多斯市法院加大涉企业、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做到“为企业纾困解难、为民解急难愁盼”,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08件,执行到位金额321.1万元,平均执行天数42天,执结涉企案件2307件,执行到位101.62亿元,为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前移执行关口,助推实质解纷

  为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与实质解纷工作深度融合,鄂尔多斯市法院将执行关口前移,紧盯矛盾纠纷“源头”,以根治为目标,内外延伸,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全面推动构建执源治理新格局。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刚告诉记者,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已全部设立执前调解室,将执行和解工作前移到执行立案前,做好执前调解、执中和解、执后和解工作。所有执行案件在立案前均可以通过执前调解室进行调解、和解。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目前已通过执前调解,调解成功61件案件,17件案件正在与双方当事人协商中。

  在首次执行立案时开展督促执行,也是鄂尔多斯市法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

  除法律文书需公告送达或存在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紧急情况的案件外,针对执行标的数额较小、被执行人确有给付能力的简单案件,鄂尔多斯市法院会在执行立案前组成执行督促组,由执前督促组对案件进行筛选,重点执行足额冻结案件,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调查财产情况,并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督促当事人尽快执行,将“要我履行”转化为“我要履行”。

  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前督促组共受理执行案件384件,成功督促350件,合计到位标的5411.44万元,平均执行用时29.31天,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执行压力。

  此外,鄂尔多斯市法院还积极探索“执前督促+和解”新机制,在执行立案前开展调解。准格尔旗人民法院通过执前督促和执前和解,走访联系被执行企业,督促公司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避免因强制执行给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保障申请人权益快速兑现的同时,也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自今年2月以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执前督促和执前和解工作,已成功结案20件,执行到位金额256.25万元。


  智慧执行,握紧数字“金钥匙”

  “您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进入‘阳光执行’小程序,在这个小程序里,您可以随时了解案件的执行进展。”走进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接待大厅,工作人员正在向申请执行人详细介绍“阳光执行”小程序。

  王刚表示,通过“阳光执行”小程序,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及时推送案件办理进度、办理时长及当前所处的办理阶段,让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快速掌握案件办理的最新情况。

  为了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拉近申请执行人与法院之间的距离,鄂尔多斯市中院还在“阳光执行”小程序中开设了“执行轨迹”模块,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这一模块查看执行法官外出办理案件的次数、时长及外勤里程,了解法官执行时间、外勤位置、执行举措、取证音视频文件等历史执行记录。

  此外,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在小程序上与承办法官进行互动,使用“留言法官”模块反映和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使用“执行线索”模块将被执行人的财物或行踪线索反馈给执行法官。

  “‘阳光执行’小程序打通了申请执行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提升了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信任度,还可以实现申请执行人与法官共享执行线索,查人找物更加高效便捷。”王刚说。

  在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随着案件数量的逐年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对法院在监督管理执行关键环节、执行财产查控效率、执行案款发放速率、涉案财产变现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促进执行工作更加高效精准,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用“数字生产力”打造了一支精于执行的“数字助理队伍”。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率表示,该院以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为路径,主动向“数字”要“生产力”,探索打造“执行智能自动化平台”,实现执行查控不间断开展、财产续封无缝衔接、数据汇总实时高效。

  据介绍,“执行智能自动化平台”目前具备三个主要功能,分别是执行查控智能自动化、临期提醒智能自动化和质效分析智能自动化。

  依托自动化平台,可以实现定期自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自动提醒和自动冻结可供执行财产,根据系统反馈情况,平台可以自动汇总和提取相关财产信息、提交冻结申请,无需人工就能实现“全天候财产查控”。

  当终本案件的封控财产临近解封期限,自动化平台还会实时向办案人员发出提醒和预警,有效防止脱保问题发生,同时还可以自动生成冻结裁定等文书,为办案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此外,自动化平台还可以通过对比分析执行数据,筛查制约质效指标的具体因素。

  “以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例,这个指标的变化可能会受到个别超长期未结案件的影响。如没有自动化平台,想要找出具体案件需要执行干警在系统中导出相关表格,不仅花费大量时间,还要通过人工比对、合并、去重之后才能确认。质效分析、结果查询、日常通报等工作也是如此。”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呼布钦告诉记者,“通过自动化平台将简单重复的工作交由电脑完成,既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和准确率,还可以将人力从繁重的查询整理工作中解放出来,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


  “执行110”,提升“查人找物”加速度

  执行之难,难就难在“查人找物”。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从执行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均成立了“执行110”工作机制,接到线索立即出警落实,切实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

  今年4月28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110”工作机制启动仪式。据东胜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海龙介绍,东胜区“执行110”采取“1+N+N”工作模式,由一名执行法官+N名执行辅助人员+N名法警组成,开通执行热线,24小时备勤,以“执行干警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为工作理念,坚持逢警必出、出警必快,精准打击、忠诚履职,精准查人找物,建好法院与群众之间的司法为民“连心桥”。

  据统计,自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成立以来,共出警297次,派出警力677人次,现场查封扣押13次,司法拘留181人,拘传282人,清场行动10次,协助外地法院强制执行6次,执行调解299次,结案98件,现场执行到位金额1623.26万元。

  为有效打击违法拒执行为,东胜区人民法院还率先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联合挂牌成立“执行联动办公室”,由东胜公安分局配备公安内部专网并派驻民警值班。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案件需要,由执行干警依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和工作证件,由值班民警负责协同核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追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等犯罪线索,配合查人找物及实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盾支持。

  此外,法院还可以通过利用北疆云·智慧公安、中心城区视频监控一体化、电子眼卡口、“千里眼”、人脸识别系统等信息化应用,有效实施针对被执行人的精准追踪。

  “执行联动办公室的建立,充分整合了法院与公安的职能优势,通过不断加强执警合力,织密查控网络,有效疏通了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的难点和堵点。”张海龙说。

  此外,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还建立起“执行110”跨区域协作机制,全市范围内的“执行110”均可联动互助,共同行动。

  “执行工作贵在神速,发现线索需要第一时间行动,但鄂尔多斯市幅员辽阔,各个区县距离较远,单单依靠管辖法院自身的力量可能会错失执行良机,浪费宝贵线索。”王刚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各扫门前雪’,我们还通过积分加减形式鼓励执行干警及时配合行动,积极响应则加分,消极应对则减分,切实保障跨区域协作机制实体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