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通讯员庞若斌) 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刑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在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隆重举行。会议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同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的批复》《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召开换届大会的批复》,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听取了自治区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了自治区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机构,进行了自治区警察法学研究会揭牌仪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研究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强化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围绕党中央重要法治建设规划、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措施,加强调查研究,聚焦警察法和刑事法律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开展研究。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警察法和刑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要把握机遇,发挥研究平台的重要作用,以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为使命,充分发挥好研究平台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与各地政法机关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警察法和刑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要加强研究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学术活动,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苏和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永林分别当选为自治区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和警察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来自全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系统、高校、律所、公证机构等8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