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首例“碳汇”案当庭宣判

  本报讯(记者王琪钧)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是黄山市首例提出碳汇赔偿请求的公益诉讼案件。

  “碳汇”,简而言之就是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具体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2023年5月28日至6月4日,陈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雇请工人擅自对其经营的林场进行砍伐。经黄山区林业调查规划院鉴定,陈某某合计滥伐杉木1077株,立木蓄积为105.08立方米,其滥伐林木的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地,林种为水源涵养林。8月24日,经黄山区林业部门认定,陈某某滥伐林木涉案区域面积为28亩,涉案区域的森林碳储量为90.05吨,该滥伐区域森林碳汇价值总计6123.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陈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减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据此,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三个月,处罚金1万元,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滥伐区域碳汇价值损失人民币6123.4元,并在滥伐林木地块补植复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