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法学会出台“十四条”推动“首席”工作走深走实
本报讯(记者田雄 通讯员唐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关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有关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精神,武汉市法学会日前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十四条”),推动“首席”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十四条”明确提出“首席”工作的重点任务是积极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参与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为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服务。为推动“首席”工作更好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武汉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以联合发文形式明确提出相关工作会议研判会商,邀请同级法学会“首席”参加。同时,武汉市法学会主动加强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工作联系,推动“首席”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建立分管局领导负责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将“首席”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绩效目标进行推进和考核。
另外,“十四条”明确要求建立与“首席”的日常联系制度和“首席”工作全会制度,明确每年开展1-2次“首席”工作会议,适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以“一人一档”形式建立健全“首席”工作档案和咨询案例档案;在武汉市法学会建立“首席”工作室,主动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提供服务保障;探索建立“首席”工作效能评估制度,推动“首席”动态管理,促进规范运行。
为加强激励措施,拓宽工作渠道,“十四条”明确提出优先向全市党政机关推荐“首席”担任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团、专家顾问团、法治宣讲团成员;优先推荐“首席”参与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双百”活动;优先推荐“首席”参加评优评先活动;优先委托“首席”承担重大课题研究;优先在市法学会宣传平台刊发“首席”研究成果;优先邀请“首席”参加市法学会有关重要会议、全国性、区域性法治论坛以及学习交流考察活动。
记者了解到,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首席”工作的影响力,武汉市法学会在官方网站上开设了“首席”工作专栏,定期发布“首席”工作动态;通过武汉政法微信公众号、《武汉法治丛书》、“大武汉”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宣传“首席”风采;加强与“首席”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上门表达感谢、通报情况、争取支持,提升“首席”工作荣誉感、影响力。
近年来,武汉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作用进一步得到了发挥。武汉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院、民宗委、知识产权局、武汉仲裁委员会等单位先后就保护知识产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问题寻求“首席”的决策咨询意见。30余家单位先后委托武汉市法学会推荐“首席”参与党委中心组学习、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政法干部政治轮训、政法战线案件评查、集聚区法治宣讲等工作。多名“首席”代表武汉在全国和区域性法治论坛作交流发言,充分彰显了武汉市“首席”的品牌作用。
武汉市法学会将继续探索完善“首席”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与政法机关整体联动的“首席”工作运行模式,完善“首席”选聘管理、工作运行、评价反馈、促进激励等机制,夯实平台阵地,强化工作保障,有力有效发挥“首席”作用,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